•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财政局 > 政府采购

我局召开政府采购专题座谈会

时间:2013-02-04 11:42:53 来源:韶关市财政局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为更好解决我市政府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在2012年终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研究解决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难点和疑点,集思广益谋划我市2013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131日,我局召集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召开了政府采购专题座谈会。座谈会由市采购办主任曹新明主持,各社会代理机构负责人及具体的业务经办人员参加座谈会,我局纪检组长张毅也出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市采购办就我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2012年终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充分肯定了社会代理机构2012年工作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考核中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包括机构总体建设水平、采购从业人员队伍素质、招标采购文件的制作、招标采购过程的组织和采购资料档案的管理等多个方面。针对通报的问题,各代理机构做了落实整改计划的汇报,并形成书面的汇报材料。下一步工作中市采购办将根据汇报材料督促各社会代理机构按进度、按要求进行整改,并进行全面的验收。会上,市采购办与各代理机构就招标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评审专家使用和管理、竞争性谈判与询价文件的制作、采购档案的管理等重点难点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对一些政策文件的理解和采购程序的操作形成了一致的认识和统一的标准。采购办主任曹新明指出,政府采购是我国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项重大的制度,既讲究经济效益,也追求社会效益,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各代理机构要用长远的眼光看待问题,以高标准、严规格要求自己,不打折扣地执行政府采购的政策文件精神和各项要求,开展良好有序的竞争。对招标采购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大胆阻止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汇报,消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息事宁人心理,不能无原则迁就采购人及评审专家。经过去年下半年的试行摸索,今年开始我市将正式执行《韶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各代理机构要对照《规定》提出的要求,做好政府采购各项工作。最后,张毅组长强调,随着政府采购政策的不断健全,公共支出管理的不断完善,尤其是政府采购社会服务范围的扩大,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带来了新的商机,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代理机构要从加强自身建设做起,提高从业队伍的素质,规范招标采购程序,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市场,继续为我市政府采购效率质量的提高、党风廉政的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会后,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座谈会很好解决了各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不统一的现象,明晰了2013年政府采购工作的思路和方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