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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停止执行〈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2-02-29 00:00:00 来源:韶关市财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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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科学技术局(南雄市除外),市直各单位,市本级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停止执行〈广东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