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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政府投资基金案例分析

时间:2020-05-08 09:32:25 来源:韶关市财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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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韶关市财政局对韶关市众投邦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和韶关市丹霞天使母基金实施中期绩效重点评价。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3项一级指标、11项二级指标、38项三级指标、52项四级指标,内容涵盖合规性、效率与价值和效果3个方面,通过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资料核查与实地调研座谈相结合、重点现场调研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等方式,对两项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进行评价,全面反映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运营和实施效益情况。

  一、评价内容

  结合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一般性运行原则,本次评价重点为基金合规性、基金效率与价值、基金效果等三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基金合规性。包括基金设立合规性、基金运营合规性和基金监督合规性。主要评价基金从设立、运营到后期的监督过程的合理合规性。

  (二)基金效率与价值。包括基金管理团队配置、资金管理、投资管理效率和基金业绩。主要是跟踪检查基金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是否到位,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

  (三)基金效果。包括基金的放大效果、引导作用和扶持效果。用以跟踪评价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是否合理。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合规性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合规性评价包括基金设立、基金管理、信息披露和监督管理等4项二级指标,从该项指标实际得分情况看,基金管理和信息披露两项指标得分率较高,监督管理得分率相对较低。

  (1)基金设立是从设立报批文件完备性、基金设立合理性、投资方向、绩效目标、管理人选择、管理人资质、基金合同一致性、基金托管和基金出资等9项三级指标衡量。从评价结果看,基金设立报批文件较完备,明确了基金的设立意义、总体目标、组建方案、基金管理人、子基金申报基本条件、工作要求。基金设立符合政策需求,组织形式合理,但存在市场化资金供给未达预期,绩效目标不够明确等问题。

  (2)基金管理是从基金财务与会计、基金投向、投资决策、关联交易管理等项三级指标衡量。从评价结果看,基金财务管理基本规范,基金管理人已按投资协议要求投资相应项目,投资决策程序合规,有完备、合理的投资管理制度,但基金投资绝大部分项目属地不在韶关,与合同规定的投资方向不符。

  (3)信息披露是从三级指标信息披露与报送衡量管理人是否向投资者及时、充分、准确披露信息,是否向行业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及时报送信息,以及是否向中基协及时报送信息。从评价结果看,两基金信息披露情况较为良好,能够定期向有限合伙人、韶关市相关部门进行工作汇报,能够及时向中基协报送信息。

  (4)监督管理是从主管部门监督制度和监管到位2项三级指标衡量。从评价结果看,基金设立时均未确定专一的主管部门,因此基金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基金管理人被多头监管的问题。

  (二)基金效率与价值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基金效率与价值评价包括资金管理、团队配置、投资管理和估值政策等4项二级指标,从该项指标实际得分情况看,资金管理和投资管理两项指标得分率较高,团队配置得分率相对较低。

  (1)资金管理是从管理费和收益分配2项三级指标衡量。从评价结果看,两个基金资金管理均较为规范,两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比例合理,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机制合理,但由于基金属于投资初期,暂未进行收益分配,因此分配执行情况尚不能衡量。

  (2)团队配置是从投决会委员专业性、投资管理团队专业性、团队激励机制等3项三级指标衡量。从评价结果看,投决委员会配置不够合理,评价的两个基金投决委员会为同一委员会,仅由3人组成,团队激励制度有效性不足。

  (3)投资管理是从制度有效、投资进度、风控合规、投后管理和退出机制等5项三级指标衡量。从评价结果看,投资管理制度合理,风险控制制度、投后管理和增值服务制度能够保证投资过程的科学和有效,退出机制合理,退出程序科学合规。

  (4)估值政策是从项目估值政策和基金估值政策2项三级指标衡量。从评价结果看,由于基金属于投资初期,所跟投项目估值政策的合理与否尚无法衡量。

  (三)基金效果

  基金效果评价包括放大效果、引导作用和社会效果等3项二级指标,从该项指标实际得分情况看,引导作用和社会效果两项指标得分率较高,放大效果得分率相对较低。

  (1)放大效果是从基金规模放大、目标产业放大韶关市投资规模放大等3项三级指标衡量。从评价结果看,由于基金投资尚不满一年,两个基金放大倍数均未达5倍,所以尚未达到协议中约定目标。

  (2)引导作用是从示范推广宣讲活动举办情况、带动同类基金设立情况和带动同产业投资情况等3项三级指标衡量。从评价结果看,从招商引资的角度看,两基金引导作用较好,主要体现一是基金管理人举办了24场示范推广宣讲活动,促成了韶关南雄市基金和韶关市东阳光新兴产业母基金的设立,其中基金管理人帮助东阳光基金募集社会资本首期资金10亿元;二是引进了韶关创投机构16家,促进了同类基金的设立。

  (3)社会效果是从扶持效果和持续影响2项三级指标衡量。从评价结果看,在对韶关市就业和税收的影响以及对推动相关产业和领域的长效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应对韶关市政策及规划要求等方面的可持续效果方面,两个基金的扶持效果和持续影响目前尚未显现

  三、相关建议

  (一)完善政府投资基金顶层设计,规范基金管理和运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政策合力,完善基金管理制度、风险评估等前期准备工作,形成有效管理和监督。

  (二)规范基金管理人操作,规避资金管控风险,降低投资决策风险,对基金资金实行有效管控。增加投决委员会人数为,重点关注投资团队结构。

  (三)完善投资管理团队,提高团队投融资能力。建立一支专业且人数构成合理的投资管理团队,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管。建立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和激励制度。

  (四)明确基金定位,做好项目储备,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为扶持韶关本地企业的发展,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运行方向与绩效目标一致,选择符合韶关产业规划的项目进行投资,做好本地项目储备。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