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益性、效率性和公平性,根据《关于开展财政支出项目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韶财评〔2019〕20号)要求,韶关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对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以下简称“风险准备金”)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为更客观、科学地对风险准备金的使用绩效进行评价,评价小组专门组建项目绩效评价小组(以下简称“评价小组”),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通过评价小组前期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评价和问卷调查等环节,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对政策制定、政策实施和政策效益等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政策制定权重10分,实际得分9分,得分率为90%;政策实施权重40分,实际得分33.5分,得分率为83.75%;政策效益权重50分,实际得分46.5分,得分率为93%。最终得分89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综合评价结果表明,风险准备金已初步形成一套运行机制,并具有一定成效。风险准备金总额为2880万元,由省、市两级财政资金支持,其中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1280万元、市级财政性专项资金1600万元。自风险准备金成立以来,共有57家企业获得科技信用累计放贷数184笔,累计贷款65092.49万元,累计贷款余额32389.41万元,财政资金放大倍数达11.24倍,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性、缓解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评价中发现,该项目在实施中存在如下问题:第一,政策制定考虑不够充分,削弱企业扶持针对性。一是风险准备金扶持标准略偏低。二是风险准备金扶持标准未体现企业实际贷款需求。第二,政策实施过程不够规范,降低项目管理效果。一是申报实施程序不够规范。二是跟踪监督不够规范。第三,政策宣传的深广度不足,影响政策实施效果。第四,受益企业覆盖面不够广,政策效益有待扩散。第五,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降低指标导向作用。一是绩效目标完整性不足。二是绩效目标具体性和可考核性不足。
针对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评价小组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完善政府扶持标准,满足企业融资实际需求。充分考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中的发展阶段差异,制定更具针对性的贷款限额标准。第二,规范政策实施过程,提升项目管理效果。第三,强化政策宣传深广度,提升政策实施效果。第四,创新信贷支持方式,降低企业融资难度。第五,完善绩效目标设置,促进政策计划目标实现。一是设置可考核的、量化的绩效指标。二是明确绩效目标相应的目标值。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3〕33号)文件要求,为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效应,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困难,2015年韶关市人民政府、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及广东省财政厅先后批复同意设立“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以下简称“风险准备金”)。
风险准备金设立以来,市科学技术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韶科〔2017〕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范风险准备金用于鼓励、支持合作银行,加大对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力度,对科技信贷产生的风险按一定比例分担。一般情况下,单个不良贷款项目所产生的损失,按合作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50%、风险准备金50%的比例予以承担。风险准备金对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所产生损失的代偿总额仅限于风险准备金池内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风险准备金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中,市科技局负责总协调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并拨付风险准备金,联席会议其他部门按照各自部门职能开展工作,韶关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入池企业初审、贷后跟踪管理、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等风险准备金相关工作。
根据《实施细则》,风险准备金准入企业与贷款程序主要包括发布征集公告、企业提出申请、服务中心初审、核定、公告与推荐、审(信)贷调查、贷款确认7个环节,具体详见图1。
图1 风险准备金准入企业与贷款程序图
风险准备金总额为2880万元,由省、市两级财政资金支持,其中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1280万元、市级财政性专项资金1600万元。自风险准备金设立以来,市科技局先后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和工商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3家合作银行合计发放贷款的入池企业57家[1],贷款笔数184笔,贷款总额达65092.49万元(详见表1),均未发生对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所产生损失进行代偿的情况。
表1 合作银行及金融机构放贷情况表
合作银行(金融机构) | 风险准备金分配金额(万元) | 放贷企业数(家) | 放贷笔数(笔) | 放贷金额(万元) | 累计贷款余额(万元) | 贷款确认额度(万元)[2] | 放大倍数 |
中国银行 | 1880 | 36 | 122 | 41735.38 | 22424.32 | 13889 | —— |
建设银行 | 500 | 35 | 10 | 16483.11 | 8465.09 | 1386 | —— |
邮储银行 | 500 | 8 | 52 | 6874 | 1500 | 2780 | —— |
工商银行[3] | 0 | 0 | 0 | 0 | 0 | 0 | —— |
合计 | 2880 | 57 | 184 | 65092.49 | 32389.41 | 18055 | 11.24 |
根据《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风险准备金共设置了三个总目标:一是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二是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性,有效撬动银行给入池企业贷款总额不低于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的10倍;三是最大限度降低合作银行放贷风险。
根据自评分析、书面评审和现场评价情况,相关绩效评价指标综合分析如下:
一级指标政策制定用于衡量政策论证和政策科学性情况。政策制定指标目标值10分,实际得分9分,得分率90%。该项一级指标包含前期研究一项二级指标。
在政策依据充分性方面,风险准备金根据《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省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科规财字〔2015〕112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请省科技厅支持我市设立韶关市联合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的函》(韶府函〔2015〕90号)等文件要求设立,政策设立依据充分;在政策程序合规性方面,市科技局编制《管理办法》过程中具备必要的集体研究、报批等环节,政策程序规范;在政策扶持范围明确性方面,根据《管理办法》,该政策明确规定了风险准备金适用于在韶关市注册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政策扶持范围清晰明确;在扶持方式科学性方面,风险准备金能有效推动本地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扶持方式较合理。
但是,风险准备金在扶持标准合理性方面仍然存在不足,扣分点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较同等经济条件城市,政策扶持标准偏低。韶关市风险准备金对扶持企业最高贷款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与GDP水平接近的清远市风险准备金单一企业的贷款金额最高上限为2000万元相比,韶关市政策扶持标准偏低。二是,较其他城市,扶持对象针对性相对不足。例如中山市风险准备金针对孵化类和成长类两类企业设置了不同的银行分摊占比、风险池资金分摊占比、风险池最高承担金额等扶持标准,而韶关市风险准备金对不同发展阶段的入池企业扶持标准一致,政策扶持标准稍显针对性不足,未能充分契合企业贷款资金需求。
一级指标政策实施用于衡量政策目标完整性、政策目标科学性、组织申报、项目审核、组织保障、制度措施、资金到位以及资金支付等情况。政策实施指标目标值40分,实际得分33.5分,得分率83.75%。该项一级指标包含目标设置、项目管理、保障机制和资金管理四项二级指标。
目标设置
目标设置分值为15分,实际得分10分,得分率为66.67%。该项二级指标包括目标完整性、目标科学性两项三级指标,以及目标全面性、内容全面性、指标完整性、目标明确性、指标相关性、指标可考核性六项四级指标。
市科技局共设置了三个总目标:“一是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二是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性,三是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总目标设置完整、清晰”,政策总目标明确、完整,与市科技局工作职责和政策内容相关。
但是,政策绩效指标全面性和完整性不足,指标内容未细化明确,指标可考核性较低,扣分点有以下四个方面:
(1)在内容全面性方面,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1.5分,得分率为75%。根据《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市科技局对预期产出考虑不够全面,未设置支持入池企业数量、吸引合作银行数量等数量指标,但是根据市科技局补充的《市科技局2017年市机关绩效目标考核指标申报表》《韶关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工作要点》和《中共韶关市委关于印发<市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安排>的通知》(韶发〔2019〕5号)等佐证材料,市科技局明确了每年入池企业数量目标,故此处因未设置吸引合作银行数量指标而扣分。
(2)在指标完整性方面,分值为4分,实际得分2分,得分率为50%。根据《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市科技局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够完整,预期产出指标和预期效果指标仅包含指标值,不包含指标名称和指标计算。
(3)在目标明确性方面,分值为3分,实际得分1.50分,得分率为50%。根据《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总目标“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性和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未细化相应的绩效指标,但是根据市科技局补充的《韶关市科技信贷业务战略合作协议》佐证材料,明确了“对风险准备金入池企业贷款数5家以上或贷款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任务目标,将总目标“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性”细化了具体指标。故此处因未将总目标“最大限度降低风险”细化为具体绩效指标而扣分。
(4)在指标可考核性方面,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1分,得分率为50%。根据《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以及补充的《市科技局2017年市机关绩效目标考核指标申报表》《韶关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工作要点》《中共韶关市委关于印发<市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安排>的通知》(韶发〔2019〕5号)、《韶关市科技信贷业务战略合作协议》佐证材料,韶关市科技局设置了入池企业数量、科技信贷额度、放贷企业数量、放贷金额、“撬动银行给入池企业贷款总额不低于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的10倍”等5个量化的产出指标和“缓解了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为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稳步发展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撑”和“提高了银行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贷款积极性”等2个定性的效果指标,定量指标数量占总绩效指标数量71.43%,2个效果指标量化程度较低。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分值10分,实际得分8.5分,得分率为85%。该项二级指标包括组织申报、项目审核两项三级指标,以及申请流程明确性、申报程序规范性、结果公开完整性、审核执行有效性、审核过程规范性、跟踪监督规范性六项四级指标。
在组织申报和项目审核方面,市科技局编制了《管理办法》,明确了入池企业申报流程、准入企业与贷款审核流程,政策实施流程清晰明确。另外,市科技局能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整公开入池审核结果、选择合适的合作银行和推荐企业,并确保相关入池和审核记录文件齐全且可追溯。
但是在申报程序规范性和跟踪监督规范性方面仍存在不足,扣分点有以下两个方面:
(1)在申报程序规范性方面,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1分,得分率为50%。市科技局除2016年对外发布了《关于征集2016年度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入池企业的通知》(韶科函〔2016〕7号)外,2017年至今未通过官网发布征集公告。此外,据部分勘察企业反映,企业主要通过银行告知的方式知晓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政策,政策宣传不够到位。
(2)在跟踪监督规范性方面,分值为1分,实际得分0.5分,得分率为50%。服务中心每季度一般以口头形式汇报科技信贷项目及入池企业的有关情况,异常情况方以书面方式汇报,相关记录文件不够齐全。
保障机制
保障机制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得分率为100%。该项二级指标包括组织保障、制度措施两项三级指标,以及组织机构健全性、制度措施完善性两项四级指标。
针对风险准备金的运作和日常管理,该政策建立了风险准备金使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中,市科技局负责总协调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并拨付风险准备金,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入池企业初审、贷后跟踪管理、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等风险准备金相关工作,各成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另外,市科技局制定了相关制度措施,为政策实施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如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方案等。
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得分率为100%。该项二级指标包括资金到位、资金支付两项三级指标,以及贷款到位率和资金使用合规性两项四级指标。
在资金到位方面,2016年-2018年共有57家入池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总额达65092.49万元,根据企业现场走访调查和合作银行贷款资料核查,合作银行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在资金支付方面,根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市科技局明确了政策代偿与核销过程的具体流程,风险准备金代偿与核销过程规范、完整。此外,据市科技局统计,截止2018年12月31日,仅韶关华润工艺丝花有限公司的建行科技贷款82.18万元产生逾期,但是该贷款没有确认纳入风险准备金风险赔偿范围,因此在核准赔偿范围中,未发生资金使用违规行为,资金支付合规。
一级指标政策效益用于衡量政策完成进度及质量、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公共属性等情况。政策效益指标分值为50分,实际得分46.5分,得分率93%。该项一级指标包含效率性、效果性和公平性三项二级指标。
效率性
效率性分值20分,实际得分20分,得分率为100%。该项二级指标包括完成进度及质量一项三级指标,以及入池申请流程完成及时性、贷后管理完成及时性、入池企业获得贷款率、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四项四级指标。
在入池申请流程完成及时性方面,据现场勘察企业反映,企业从申请到核定时间间隔1个月左右,银行贷款确认10天左右,未超过《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要求的工作时限,入池申请流程完成及时;在贷后管理完成及时性方面,根据现场资料审核结果,合作银行能按季度向服务中心报送监管报告和贷后执行情况,服务中心复核后能及时向市科技局、财政局报告有关情况,贷后管理完成及时,未发生风险事故;入池企业获得贷款率方面,根据市科技局统计结果,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入池企业实际贷款总金额达65092.49万元,入池企业授信总额度达3.03亿元,入池企业获得贷款率215.18%[4];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方面,根据6家入池企业现场资料审核结果和4家合作银行提供的佐证材料,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均未超过基准利率的30%,符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文件规定。
效果性
效果性分值25分,实际得分24.5分,得分率为98%。该项二级指标包括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发展两项三级指标,以及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企业纳税增长率、财政资金杠杆率、知识产权提升率、科技信贷覆盖率、贷款风险控制率、后续支持长效化七项四级指标。
总体而言,该政策具备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例如,据统计,2017年获贷款入池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达209.18%、纳税增长率达222.35%,2018年获贷款入池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达48.43%、纳税增长率达59.64%;获贷款入池企业知识产权提升率达100%;财政资金放大倍数达11.24倍;科技信贷平均覆盖率达51.13%;未发生不良贷款,贷款风险控制率较高。
但是政策后续支持长效化相对不足。在后续支持长效化方面,分值为2分,实际得分1.5分,得分率为75%。扣分点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策对降低轻资产型企业贷款难度帮助不大,风险补偿能力有限。合作银行对轻资产型企业贷款风险把控较严格,存在企业获得授信额度后因抵押物不足或处于种子期而不予放贷。二是主管部门对企业政策实施效果的后续跟踪不够充分,政策监督体系有待提升。
公平性
公平性分值5分,实际得分2分,得分率为40%。该项二级指标包括三级指标公共属性,以及四级指标入池企业满意率。
评价小组针对入池企业开展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仅82.61%[5]入池企业对该政策制定、宣传工作、政策实施效果等表示满意。探究对政策不满意的原因,主要是未申请贷款成功的企业认为申请贷款门槛高,贷款较困难,政策帮扶力度较差。
评价小组通过对政策制定、政策实施和政策效益三个方面的综合评价,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9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政策制定权重10分,实际得分9分,得分率为90%;政策实施权重40分,实际得分33.5分,得分率为83.75%;政策效益权重50分,实际得分46.5分,得分率为93%。具体分值详见附件一。
针对科技信贷工作涉及科技管理、财务分析等专业内容的特点,服务中心参与风险准备金政策实施,实现政策实施的高效性。
一方面,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服务中心开展了企业入池材料初审工作,保障了贷款管理工作开展的及时性。并按季度汇总贷款企业还款情况,对贷款企业进行定期监督。
另一方面,服务中心着手建设韶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数据库,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数据库平台已基本完成相关的建设工作并开始上线试运行,系统共录入237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相关信息。
超额完成科技信贷目标,有效撬动社会资本
自风险准备金设立以来,市科技局超额完成了“贷款总额度不低于风险准备金数额的10倍”的目标。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单个不良贷款项目所产生的损失,将按照合作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50%、风险准备金50%的比例予以承担。通过政银共担风险机制,有效降低了合作银行资金贷款风险,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银行放贷信心,提升了银行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贷款积极性,实现了用政府的“小投入”撬动社会资本的“大投入”的目标。据市科技局统计,截止2018年12月31日,财政资金投入2880万元,成功撬动合作银行贷款65092.49万元,累计贷款余额32389.41万元,财政资金放大倍数达11.24倍。此外,合作银行放贷金额2017年呈爆发式增长,极大地撬动了社会资本。根据市科技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入库企业获贷款金额分别为10631.7 万元、21626.2万元、32834.59万元,2017年贷款金额增长率达103.41%、2018年贷款金额增长率达51.83%。
自风险准备金设立以来,市科技局积极探索建立灵活的政银合作模式,竭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贷款利率、贷款审批高效性两个方面。从贷款利率来看,入池企业对比未入池企业的贷款利率低0.1~1.6个百分点。从贷款审核高效性来看,针对入池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合作银行简化了审核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例如,工商银行减少了总部审核环节,直接由韶关当地审批,整体简化流程更简便;中国银行配备专门的信用审查和审批人负责,确保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
近年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稳步发展,使其成为韶关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之一,为韶关市区域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一是企业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为韶关市经济收入贡献较大。根据入池企业基础信息表数据结果,企业主营收入从2016年的4074.02万元增长至2018年的4685.98万元,年均增长率为7.51%。二是企业缴纳税费增长较快,为韶关市税收收入贡献较大。根据入池企业基础信息表数据结果,企业各项税金从2016年的110.48万元增长至2018年的184.41万元,年均增长率为33.45%。
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对融资的需求存在差异,运用同一套扶持标准并不能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企业实际贷款需求,影响风险准备金运营效果。
1.贷款额度限额稍显偏低
根据《管理办法》,风险准备金对入池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全额无抵押信用贷款或仅以自主知识产权作为质押担保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特别优质的企业除外。与经济水平较为接近的清远市相比,清远市的风险准备金单一企业的贷款金额最高上限为2000万元,韶关市风险准备金的扶持标准略偏低。
2.贷款扶持标准未体现企业发展特性
风险准备金对不同发展阶段入池企业在最高贷款款额、银行分摊占比、风险池资金分摊占比、风险池最高承担金额等方面扶持标准一致。与其他地市相比(详见表2),韶关市风险准备金对入池企业扶持标准针对性不强,未能按不同阶段的入池企业设置贷款限额标准,没能充分契合企业贷款需求。
此外,入池企业满意度调查结果表明,13.04%的企业认为风险准备金贷款限额需要调整。
表2 中山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风险分摊比例汇总表
类型 | 分摊类别 | 单一客户最高贷款额(万元) | 对应担保条件 | 银行分摊占比(%) | 风险池资金分摊占比(%) | 风险池最高承担金额(万元) |
孵化类 | / | 200 | 首贷类 | 10 | 90 | 180 |
成长类 | 一 | 500 | 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 30 | 70 | 350 |
二 | 1000 | 股权质押 | 30 | 70 | 700 | |
三 | 2000 | 提供房产抵押,贷款额度高于评估值1倍(含1倍)且低于2倍(含2倍) | 40 | 60 | 1200 | |
四 | 2000 | 提供房产抵押,贷款额度低于评估值1倍 | 50 | 50 | 1000 | |
五 | 500 | 信用 | 40 | 60 | 300 |
目前政策执行上存在申报管理和跟踪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导致出现申报程序和跟踪监管不够规范等问题。
1.申报实施程序不够规范
根据《管理办法》,市科技局需根据经市政府批准的风险准备金工作实施细则或方案,发布关于风险准备金准入企业的征集公告,说明内容及准入条件。通过现场资料审核和现场问询,评价小组发现市科技局除2016年对外发布了《关于征集2016年度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入池企业的通知》(韶科函〔2016〕7号)外,2017年至今未通过官网发布征集公告。
2.跟踪监督不够规范
一是服务中心对监控资料的管理规范性不足。通过现场资料审核和现场问询,评价小组发现服务中心每季度一般以口头形式汇报科技信贷项目及入池企业的有关情况,异常情况方以书面方式汇报,跟踪监督过程相关记录文件不够齐全。
二是贷后跟踪管理力度有待加大。在现场评估过程中,评价小组发现市科技局、服务中心未对入池企业的政策实施效果进行充分的后续跟踪,不利于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政策实施内容,例如未跟踪评估企业入池后,融资成本、融资难度等变化情况;未跟踪评估入池企业贷款后,企业科研成果、获得奖项等变化情况。
首先,企业对于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页、“科技金融服务行”系列政策宣传栏等主要宣传渠道关注度不高,很多最初通过银行贷款才了解相关政策。其次,目前企业所在产业园大部分已建立微信公众号,但是发布的信息较为杂乱,未能针对各企业发布针对性政策信息。最后,政策宣传对象针对性不足,影响政策效益最大化。据企业反映,每年政策宣讲会的参与人员以普通办事人员为主,管理人员较少参与,导致企业负责人对政策的知晓度、认同度较低。
一方面,入池企业覆盖面不够广泛。根据韶关市科技局统计结果,截止2018年12月31日,韶关市高新技术企业共138家,其中入池的高新技术企业共84家,占比60.87%;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共87家[6],其中入池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共36家,占比41.38%。可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入池比例不足50%,入池企业覆盖面尚有提升空间。
另一方面,获贷款企业覆盖面有待扩大。根据韶关市科技局统计结果,截止2018年12月31日,120家入池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中仅57家获得了银行贷款,占比47.50%。通过现场问询,评价小组发现合作对轻资产型企业贷款风险把控较严格,存在企业获得授信额度后因抵押物不足或处于种子期而不予放贷的情况。
根据韶关市实际情况和风险准备金运营特点,市科技局设置了政策总目标和具体目标,但是绩效指标的设置科学性不足,未能充分体现风险准备金预期效果。具体存在以下两个方面:
1.绩效指标完整性、全面性不足
一是指标设置不够完整,绩效指标仅包含指标值,不包含指标名称和指标计算。二是指标内容不够全面,绩效指标设置主要围绕贷款金额,未有贷款覆盖面、吸引合作银行数量等量化的指标内容对风险准备金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考核,未能充分体现风险准备金的政策效果。
2.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
一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细化,未能根据设置的绩效总目标来具体分解、细化预期产出指标。二是绩效指标量化程度一般,在预算效果指标中,仅设置了指标内容,未设置具体指标数值,也没有具体的量化描述,不利于衡量绩效目标的实现。
综合考虑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对贷款的需求,设计针对性的扶持标准,将更有利于推进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的解决。
建议政策充分考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中的发展阶段差异,结合韶关市该类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制定更具针对性的贷款限额标准。可借鉴其他地方风险准备金贷款限额标准的设计,例如中山市风险准备金根据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担保条件等设计贷款限额。
政策管理的有效性是保障政策执行的重要手段,市科技局在推进风险准备金运营的过程中,应增强项目管理的规范性。
1.规范申报程序管理
通过现场资料审核,评价小组发现风险准备金政策存在发布征集公告不够规范的问题。因此建议市科技局严格贯彻执行《管理办法》对入池企业申报程序的具体要求,提升申报程序规范性。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由市科技局牵头,通过韶关市人民政府、韶关市科学技术局、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多个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及时发布征集公告;二是借助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非官方渠道转发征集公告,扩大征集公告覆盖面。
2.规范跟踪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贷后管理工作。建议通过规范和完善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业务管理,强化对跟踪监督过程的审核要求、审核流程、审核结果提交方式、审核结果提交时限等方面的管理,确保跟踪监督过程的合规性、有效性。
二是完善跟踪监督体系。建议在监管入池企业贷款金额还款情况的基础上,将入池企业贷款难度、贷款成本等变化情况、入池企业贷款后企业科研成果、获得奖项等方面的实施效果情况纳入跟踪监督范围。
宣传的有效性是保障政策执行的重要手段,市科技局在推进风险准备金运营的过程中,应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地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用好用足政策红利。
一是创新政策宣传的手段,结合利用阵地、新闻、活动、新媒体等多种宣传载体,通过短视频等形式通俗生动得解读政策,采取对象可接受的宣传工具。
二是提升宣传对象的针对性。建议加大对企业管理层的政策宣传力度,吸引企业对政策的认可度和知晓度。
三是遴选科技型中小微标杆企业,带动企业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并依托企业所在产业园,扩大政策影响力,吸引更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入池风险准备金。
入池企业贷款过程中存在因抵押物不足或处于种子期而不予放贷等问题。为进一步降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难度,扩大风险准备金政策效应,创新科技信贷支持方式。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完善新型信贷产品,例如推进合作银行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人才信用担保贷款、股权质押、收益权质押、仓单质押贷款等新型信贷产品。二是实施贷奖联动支持计划,建议若银行对抵押物不足或处于种子期的企业发放了科技贷款,且当年不良贷款率低于3%的,在当年结余的风险准备金中,按银行新增贷款发放量的0.5%~1%给予业务奖励,并设置每年的最高奖励金额。
绩效指标是总目标的管理过程和实现程度的细化、量化描述,是引导政策实施方向,保障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工具。市科技局在推进风险准备金实施运营时,应对风险准备金的绩效指标进行完善,明确风险准备金运营的预期产出和预期效果,充分体现政策设立目的。
一方面,市科技局应根据“最大限度降低风险”的总目标,结合韶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实际情况,设置可考核的、量化的绩效指标,例如对吸引合作银行数量、科技信贷覆盖率、企业融资成本降低率等方面进行考核。
另一方面,绩效指标设置需明确相应的指标值,以确保后续跟踪考核的依据。指标细化分解到入池企业层面,并明确相应的指标值,提高相关单位对指标任务完成的积极性,实现政策设立的初衷。
附件:1.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2.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第三方绩效评价小组
成员名单
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评价指标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评分 | 评分理由及依据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
名称 | 分值 | 名称 | 分值 | 名称 | 分值 | 名称 | 分值 | ||||
政策制定 | 10 | 前期研究 | 10 | 政策论证 | 4 | 政策依据充分性 | 2 | 反映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设立程序是否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韶关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市政府决策,是否符合韶关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 1.能提供省、市有关资金设立的相关批复或下达文件,得2分。 | 2 |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省产业技术创新与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科规财字〔2015〕112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请省科技厅支持我市设立韶关市联合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的函》(韶府函〔2015〕90号),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设立具备相应的省、市级部门批复文件,政策依据充分,故此项得2分。 |
政策程序合规性 | 2 | 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设立程序是否经过科学决策,如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意见征集、集体研究、报批等环节。 | 1.政策审批程序规范、完整,得2分。 | 2 |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开展科技信贷合作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通知》(粤中银〔2014〕401号)文件要求,韶关市人民政府2015年12月28日印发了《关于韶关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1+N政策意见的通知》(韶府〔2015〕66号),该意见包含了《韶关市财政局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内容。2017年4月5日韶关市财政局、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对其进行修订,联合印发了《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韶科〔2017〕32号)和《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韶科〔2017〕48号),政策设立程序规范、完整,故此项得2分。 | ||||||
政策科学性 | 6 | 政策扶持范围明确性 | 2 | 反映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支持对象和条件明确性,主要指明确合作银行与准入企业条件。 | 1.支持对象、条件明确,不存在对某种类型的对象的歧视或忽视,得2分。 | 2 | 根据《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韶科〔2017〕32号),该政策明确规定了风险准备金支持对象为韶关市注册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明确了支持鼓励各银行在韶关市成立科技支行,政策扶持范围清晰明了。与此同时,根据入池企业问卷调查结果,95.65%的企业认为准入企业条件明确、合理,故此项得2分。 | ||||
扶持方式科学性 | 2 | 反映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扶持方式的科学性。主要指设立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促进银行加大和放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方式的科学性。 | 1.政策扶持方式科学合理,有效得2分。 | 2 | 根据《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韶科〔2017〕32号),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由韶关市人民政府设立、联合省级财政科技专项配套资金,对合作银行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所产生的本金损失进行有限补偿,从而推动本地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经专家研究,认为该扶持方式较科学,故此项得2分。 | ||||||
扶持标准合理性 | 2 | 反映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对韶关市科技型企业扶持标准的合理性。目前合作银行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全额无抵押信用贷款或仅以自主知识产权作为质押担保的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1.政策扶持标准依据充分,标准合理,符合韶关市和社会实际情况,得2分。 | 1 | 一方面,与GDP水平接近的清远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单一企业的贷款金额最高上限为2000万元相比,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对韶关市科技型企业扶持标准略偏低。另一方面,较其他城市,扶持对象针对性相对不足。例如中山市风险准备金针对孵化类和成长类两类企业设置了不同的银行分摊占比、风险池资金分摊占比、风险池最高承担金额等扶持标准,而韶关市风险准备金对不同发展阶段的入池企业扶持标准一致,政策扶持标准稍显针对性不足,未能充分契合企业贷款资金需求,故此项得1分。 | ||||||
政策实施 | 40 | 目标设置 | 15 | 目标完整性 | 8 | 目标全面性 | 2 | 反映项目单位设置的总目标是否完整。 | 项目单位申请资金材料(计划)中设置了总目标,且总目标设置要完整、清晰,得2分,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韶关市科技局共设置了三个总目标:一是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二是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性,三是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总目标设置完整、清晰,故此项得2分。 |
内容全面性 | 2 | 反映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完整地反应预期产出和预期效果内容。 | 项目单位申请资金材料(计划)中设置的目标明确提供了公共产品内容、数量、质量、成本等预期产出内容和预期效果内容,得2分,缺少一项内容扣0.5分,扣完为止。 | 1.5 | 韶关市科技局共设置了1个预期产出指标(撬动银行给入池企业贷款总额不低于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的10倍)和2个预期效果指标(“缓解了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为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稳步发展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撑”“提高了银行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贷款积极性”),未设置入池企业数量、吸引合作银行数量等数量指标,但是因韶关市科技局提供了《市科技局2017年市机关绩效目标考核指标申报表》《韶关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工作要点》和《中共韶关市委关于印发<市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安排>的通知》(韶发〔2019〕5号)等佐证文件,文件中明确了每年度入池企业数量目标值,故此项得1.5分。 | ||||||
指标完整性 | 4 | 反映政策绩效指标的可衡量性和可评价性,包括具体的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内容、指标计算与指标值。 | 项目单位申请资金材料(计划)中设置的绩效指标构成完整,包括指标名称、指标内容、指标计算与指标值,可衡量,得4分,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根据《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韶关市科技局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够完整,预期产出指标和预期效果指标仅包含指标值,不包含指标名称和指标计算,故此项得2分。 | ||||||
目标科学性 | 7 | 目标明确性 | 3 | 反映资金绩效目标设置是否明确,是否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目标明确性高,细化分解了具体的绩效指标,得3分;明确性一般,部分目标未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得1.5分;明确性低,目标均未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得0分。 | 1.5 | 韶关市科技局共设置了三个总目标:一是一定程度上解决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二是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性,三是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根据总目标,韶关市科技局细化了1个预期产出指标(撬动银行给入池企业贷款总额不低于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的10倍)和2个预期效果指标(“缓解了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为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稳步发展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撑”、“提高了银行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贷款积极性”),其中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性和最大限度降低风险目标未细化相应的绩效指标,但是韶关市科技局提供了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对风险准备金入池企业贷款数5家以上或贷款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任务目标,将总目标“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积极性”细化了具体指标。综上所述,韶关市科技局未将总目标“最大限度降低风险”细化为具体绩效指标,故此项得1.5分。 | ||||
指标相关性 | 2 | 反映资金绩效指标是否与项目目标、项目属性特点、支出内容相关,体现决策意图,同时合乎客观实际。 | 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总目标与阶段性目标)、项目支出内容相关,得2分,某一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2 | 韶关市科技局设置的产出指标“撬动银行给入池企业贷款总额不低于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的10倍”、效果指标“缓解了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为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稳步发展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撑”和“提高了银行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贷款积极性”与风险准备金设立目的一致,故此项得2分。 | ||||||
指标可考核性 | 2 | 反映绩效指标是否可以实现、可量化考核。 | 目标可考核性高,量化指标数量占总绩效指标数量80%的,得2分;可考核性一般,量化指标数量占总绩效指标数量60%-80%的,得1分;可考核性低,量化指标数量占总绩效指标数量小于60%的,得0分。 | 1 | 根据《市科技局2017年市机关绩效目标考核指标申报表》《韶关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工作要点》《中共韶关市委关于印发<市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安排>的通知》(韶发〔2019〕5号)、《韶关市科技信贷业务战略合作协议》《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韶关市科技局设置了入池企业数量、科技信贷额度、放贷企业数量、放贷金额、撬动银行给入池企业贷款总额不低于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的10倍等5个量化的产出指标和“缓解了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为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稳步发展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撑”和“提高了银行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贷款积极性”等2个定性的效果指标,定量指标数量占总绩效指标数量71.43%,2个效果指标可量化程度较低,故此项得1分。 | ||||||
项目管理 | 10 | 组织申报 | 5 | 申请流程明确性 | 2 | 反映风险准备金准入企业申报流程是否清晰、明确。 | 准入企业申报的具体流程、负责部门、工作时限、材料要求清晰、明确,得2分,缺少一项内容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根据《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韶科〔2017〕32号)和《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韶科〔2017〕48号),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政策明确了入池申请流程的七个环节:发布征集公告、企业提出申请、服务中心初审、核定、公告与推荐、审(信)贷调查、贷款确认,并明确了各环节相应的负责部门、工作时限和材料要求,申报流程较清晰明了,故此项得2分。 | ||
实施程序规范性 | 2 | 反映准入企业申报流程的实施是否规范。准入企业申报流程包括发布征集公告、企业提出申请等环节。 | 准入企业申报流程的规范、完整,能严格依据相关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的,得2分,实施过程中某一环节未按照管理办法执行的扣1分,扣完为止。 | 1 | 除2016年韶关市科技局对外发布了《关于征集2016年度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入池企业的通知》(韶科函〔2016〕7号)外,2017年至今未通过官网发布征集公告。与此同时,据部分勘察企业反映,企业主要通过银行告知的方式知晓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政策,政策宣传不够到位,故此项得1分。 | ||||||
结果公开完整性 | 1 | 反映审核结果公示信息是否完整。公示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科技信贷额度等内容。 | 1.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在政府网上办事大厅或其他公开渠道公开信息审核结果,且公示信息完整,得1分。 | 1 | 2016年入池企业名单主要通过“韶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数据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科技信贷额度等内容,公示信息较完整。2017年至2018年入池企业审核结果依申请发给各合作银行和入池企业,依申请公开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科技信贷额度等信息,信息较完整。故此项得1分。 | ||||||
项目审核 | 5 | 审核执行有效性 | 2 | 反映审核过程制度执行有效性。 | 项目审核过程严格依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选择的合作银行和推荐企业符合既定要求,相关记录文件齐全且可追溯,审核时限符合要求,得2分。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根据《韶关市信贷风险准备金入池企业初审评分表》和《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联合评审意见汇总表》,相关部门能按照《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韶科〔2017〕32号)和《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韶科〔2017〕48号)要求开展入池企业初审和核定工作,相关记录文件齐全且可追溯,审核时限符合要求,故此项得2分。 | ||||
审核过程规范性 | 2 | 反映审核过程是否规范。准入企业与贷款审核包括服务中心初审、核定、公告与推荐、审(信)带调查、贷款确认等环节。 | 准入企业与贷款审核流程的规范、完整,能严格依据相关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的,得2分,实施过程中某一环节未按照管理办法执行的扣1分,扣完为止。 | 2 | 根据《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入池企业初审汇总表》《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联合评审意见汇总表》《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入池尽职调查情况汇总》《韶关市信贷风险准备金入池企业初审评分表》等佐证材料,相关部门能按照《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韶科〔2017〕32号)和《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韶科〔2017〕48号)要求开展服务中心初审、核定、发布公告、发放贷款等工作,审核过程较规范,故此项得2分。 | ||||||
跟踪监督规范性 | 1 | 反映项目实施过程中,主管部门是否对合作银行的贷款业务、银行的资金管理等开展绩效跟踪监督工作,合作银行、韶关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是否开展贷后管理和监督工作。 | 1.项目实施过程中,主管部门、合作银行、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均能严格依据监管措施对项目实施跟踪监管,相关记录文件齐全且可追溯,得1分。 | 0.5 | 根据《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韶科〔2017〕32号)和《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韶科〔2017〕48号)要求,韶关市金融服务中心每季度末需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报告本季度科技信贷项目及入池企业的有关情况,韶关市科技局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根据现场资料审核结果,韶关市金融服务中心每季度一般以口头形式汇报科技信贷项目及入池企业的有关情况,异常情况方以书面方式汇报,跟踪监督规范性相对不足,故此项得0.5分。 | ||||||
保障机制 | 5 | 组织保障 | 2 | 组织机构健全性 | 2 | 反映是否有明确的牵头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 1.有专门的项目实施组织机构,有相应的管理、监督、组织工作人员,且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得2分。 | 2 | 根据《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韶科〔2017〕32号)和《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韶科〔2017〕48号)要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的使用管理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中,市科技局负责总协调,统筹管理风险准备金,委托韶关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协助开展风险准备金相关工作并签订服务合同;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并拨付风险准备金;联席会议其他部门按照各自部门职能开展工作。综上所述,该政策具备专门的项目实施组织机构,且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故此项得2分。 | ||
制度措施 | 3 | 制度措施完善性 | 3 | 反映是否提供相应的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以及项目实施方案(计划)。 | 有相关制度措施,如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方案等,得3分,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3 | 该政策制定了《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韶科〔2017〕32号)和《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韶科〔2017〕48号),制度措施较完备,故此项得3分。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到位 | 6 | 贷款到位率 | 6 | 反映合作银行按照合同约定足额发放贷款。贷款到位率=(实际到位金额/合同约定金额)×100%。 | 贷款到位率大于等于90%,得6分;贷款到位率大于等于80%、小于90%,得5分;贷款到位率大于等于70%、小于80%,得4分;贷款到位率大于等于60%、小于50%,得3分;贷款到位率大于等于40%、小于80%,得2分;贷款到位率大于等于30%、小于80%,得1分;贷款到位率小于20%,得0分。 | 6 | 根据入池企业基础信息表统计结果,13家贷款企业2016年至2018年合同约定金额13785.2588万元,实际发放金额13785.2588万元,贷款到位率为100%,故此项得6分。 | ||
资金支付 | 4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反映风险准备金代偿与核销过程的合规性。代偿与核销过程包括合作银行申请、韶关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核实等环节。 | 风险准备金代偿与核销过程规范、完整,能严格依据相关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的,相关记录文件齐全且可追溯,得4分,代偿与核销过程中某一环节未按照管理办法执行的扣1分,扣完为止。 | 4 | 一方面,根据《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韶科〔2017〕32号)和《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韶科〔2017〕48号),该政策代偿与核销过程流程完整。另一方面,截止2018年12月31日,仅韶关华润工艺丝花有限公司的建行科技贷款82.17864万元产生逾期,但是该贷款没有确认纳入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风险赔偿范围,而在核准赔偿范围中,未发生资金使用违规行为,故此项得4分。 | ||||
政策效益 | 50 | 效率性 | 20 | 完成进度及质量 | 20 | 入池申请流程完成及时性 | 5 | 反映风险准备金准入企业和贷款程序开展的及时性。准入企业与贷款程序包括发布征集公告、企业提出申请、服务中心初审、核定、公告与推荐、审(信)贷调查、贷款确认等环节。 | 各环节能按照《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要求的工作时限开展工作,得5分;逾期超过1个月的,得4分;超过2个月的,得3分;超过3个月的,得2分;超过4个月的,得1分;超过半年的,得0分。 | 5 | 据现场勘察企业反映,企业从申请到核定时间间隔1个月左右,银行贷款确认10天左右,未超过《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韶科〔2017〕32号)和《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韶科〔2017〕48号)要求的工作时限,入池申请流程完成及时。与此同时,根据入池企业满意度调查结果,88.24%的入池企业认为韶关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韶关市科技局和合作银行入池评审工作效率高,故此项得5分。 |
贷后管理完成及时性 | 5 | 反映风险准备金贷后管理工作开展的及时性。贷后管理过程中,合作银行按季度向韶关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报送监管报告和贷后执行情况,韶关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复核后向市科技局、财政局报告有关情况。 | 合作银行与韶关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能按期报送监管报告与贷款执行情况,得5分;逾期超过1个月的,得4分;超过2个月的,得3分;超过3个月的,得2分;超过4个月的,得1分;超过半年的,得0分。 | 5 | 根据现场资料审核结果,合作银行能按季度向韶关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报送监管报告和贷后执行情况,韶关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复核后能及时向市科技局、财政局报告有关情况,贷后管理完成及时,未发生风险,故此项得5分。 | ||||||
入池企业获得贷款率 | 5 | 反映入池企业受益情况,以入池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表示。入池企业获得贷款率=入池企业实际贷款金额/入池企业授信额度*100%。 | 入池企业获得贷款率达到50%以上,得5分;入池企业获得贷款率大于40%、小于等于50%,得3分;入池企业获得贷款率大于30%、小于等于40%,得2分;入池企业获得贷款率大于20%、小于等于30%,得1分;入池企业获得贷款率小于20%得0分。 | 5 | 根据韶关市科技局统计结果,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入池企业实际贷款总金额达65092.48827万元,入池企业授信总额度达3.025亿元,入池企业获得贷款率215.18%,故此项得5分。 | ||||||
贷款利率浮动幅度 | 5 | 反映合作银行承诺发放贷款情况。 | 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超过基准利率的30%(全额无抵押信用贷款除外),得5分;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大于25%、小于等于30%,得3分;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大于20%、小于等于25%,得2分;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大于15%、小于等于20%,得1分;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小于15%得0分。 | 5 | 根据6家入池企业现场资料审核结果和4家合作银行提供的佐证材料,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均未超过基准利率的30%,符合《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韶科〔2017〕32号)和《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韶科〔2017〕48号)文件规定,故此项得5分。 | ||||||
效果性 | 25 | 社会经济效益 | 23 | 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 | 4 | 反映入池企业成功获得科技信用贷款后,营业收入增长情况。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企业贷款后当年营业收入增长额/企业未贷款前营业收入额)*100% | 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大于等于20%,得4分;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大于20%、小于等于15%,得3分;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大于15%、小于等于10%,得2分;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大于10%、小于等于5%,得1分;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小于5%得0分。 | 4 | 根据入池企业基础信息表统计结果,21家入池企业中13家企业获得了科技贷款,其中2017年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达209.18%,2018年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达48.43%,科技信用贷款对入池企业营业收入有促进作用,故此项得4分。 | ||
企业纳税增长率 | 4 | 反映入池企业成功获得科技信用贷款后,纳税金额增长情况。企业纳税增长率=(企业贷款后当年纳税增长金额/企业未贷款前纳税总金额)*100% | 企业纳税增长率大于等于20%,得4分;企业纳税增长率大于20%、小于等于15%,得3分;企业纳税增长率大于15%、小于等于10%,得2分;企业纳税增长率大于10%、小于等于5%,得1分;企业纳税增长率小于5%得0分。 | 4 | 根据入池企业基础信息表统计结果,21家入池企业中13家企业获得了科技贷款,其中2017年企业纳税增长率达222.35%,2018年企业纳税增长率达59.64%,科技信用贷款对入池企业纳税金额有促进作用,故此项得4分。 | ||||||
财政资金杠杆率 | 4 | 反映合作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扶持入池企业金额与风险准备金数额的比值。 | 入池企业贷款总余额是财政资金金额的10倍及以上,得4分;大于等于8倍、小于10倍,得3分;大于等于6倍、小于8倍,得2分;大于等于4倍、小于6倍得1分;小4倍,得0分。 | 4 | 根据韶关市科技局统计结果,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入池企业实际贷款总金额65092.48827万元,累计贷款余额32389.41194万元,风险准备金总金额为2880万元,财政资金放大倍数达11.24倍,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的设立对合作银行贷款资金的撬动有一定成效,故此项得4分。 | ||||||
知识产权提升率 | 4 | 反映入池企业申报科技信息贷款后,知识产权数量增长情况。知识产权提升率=(知识产权数量有增长的入池企业数/获得贷款的入池企业数量)*100% | 知识产权提升率50%及以上,得4分;大于等于40%、小于50%,得3分;大于等于30%、小于40%,得2分;大于等于20%、小于30%,得1分;小于20%,得0分。 | 4 | 根据入池企业基础信息表统计结果,21家入池企业中13家企业获得了科技贷款,这13家企业入池企业获得科技信贷后,知识产权数量均有增长,知识产权提升率达100%,故此项得4分。 | ||||||
科技信贷覆盖率 | 4 | 反映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吸引度,用科技信贷覆盖率来表示。科技信贷覆盖率=入池企业数量/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100%。 | 科技信贷覆盖率40%及以上,得4分;大于等于30%、小于40%,得3分;大于等于20%、小于30%,得2分;大于等于10%、小于20%,得1分;小于10%,得0分。 | 4 | 根据韶关市科技局统计结果,截止2018年12月31日,韶关市高新技术企业共138家,其中入池的高新技术企业共84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共87家,其中入池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共36家,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信贷覆盖率达60.87%,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信贷覆盖率达41.38%,科技信贷平均覆盖率达51.13%,故此项得4分。 | ||||||
贷款风险控制率 | 3 | 反映不良贷款情况,以发生不良贷款资金额度/发放贷款资金额度*100%计算。 | 本项目不良贷款率少于3%,得3分;高于3%,每高于0.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3 | 根据韶关市科技局统计结果,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未发生不良贷款,贷款风险控制率较高,故此项得3分。 | ||||||
可持续发展 | 2 | 后续支持长效化 | 2 | 反映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制度、管理保障措施、机构人员安排是否持续支持科技信贷工作开展。 | 1.项目实施的各项软硬件设施管理维护完善的,得1分; | 1.5 | 该政策具备后续的机构人员、管理保障措施和政策支持,但是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对企业政策实施效果的后续跟踪不够充分,政策监督体系有待提升,故此项得1.5分。 | ||||
公平性 | 5 | 公共属性 | 5 | 入池企业满意率 | 5 | 反映入池企业对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政策制定、宣传工作、政策实施等内容的满意程度。入池企业满意率=满意度=(回答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问卷数量/参加调查问卷份数)*100%。 | 95%以上得5分;90%-94%得4分,85%-89%3分,80%-84%2分,75%-79%1分,75%以下得0分。 | 2 | 根据入池企业问卷调查结果,17.39%的入池企业对该政策制定、宣传工作、政策实施效果等表示非常满意,65.22%的入池企业对该政策制定、宣传工作、政策实施效果等表示比较满意,入池企业满意率达82.61%。探究对政策不满意的原因,主要是未申请贷款成功的企业认为申请贷款门槛高,贷款较困难,政策帮扶力度较差。故此项得2分。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100 | 89 |
注:本次绩效评价等级分为优、良、中、低、差五个等级,其中得分≥90评为优,90>得分≥80评为良,80>得分≥70评为中,70>得分≥50评为低,得分<50评为差
附件二
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第三方绩效评价小组成员名单 | ||||||
序号 | 专家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职称 | 业务类型 | 备注 |
1 | 幸倞 | 女 | 广东金融学院 | 副教授 | 财务 | 零点对接人:唐玉君 |
2 | 徐枫 | 男 | 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广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华南理工大学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基地负责人 | 教授 | 风险管理 | |
3 | 魏新 | 女 | 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 教授 | 公共管理 | |
4 | 唐玉君 | 女 | 广州零点有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
5 | 何颖深 | 女 | 广州零点有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研究经理 |
[1] 同一企业在还款信用良好的情况,可以多次获得银行贷款,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不重复的获贷款企业57家,累计贷款笔数184笔。
[2] 企业获得贷款后,合作银行(金融机构)需与服务中心确认贷款金额。根据《管理办法》,贷款确认额度不能超过风险准备金数额的 10 倍(2.88亿元)。
[3] 2018年市科技局与工商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而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未对贷款金额进行额度确认,因此截止2018年12月31日工商银行风险准备金分配金额、放贷企业数、放贷金额、累计贷款余额、贷款确认额度均为0。
[4] 入池企业获得贷款率=入池企业实际贷款金额/入池企业授信额度*100%。
[5] 入池企业满意率=满意度=(回答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问卷数量/参加调查问卷份数)*100%。项目评价期间,评价小组针对入池企业开展了满意度调查,根据23家入池企业问卷调查结果,17.39%的入池企业对该政策制定、宣传工作、政策实施效果等表示非常满意,65.22%的入池企业对该政策制定、宣传工作、政策实施效果等表示比较满意,入池企业满意率达82.61%。
[6] 部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同属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存在重合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