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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制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摘要

时间:2019-02-12 10:17:00 来源:韶关市财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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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顺应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趋势,统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各项工作,韶关市政府发布《韶关市农村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韶办发〔201616号,以下简称为《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62018年)的实施意见》(韶府办〔201679号,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等纲领性文件,每年安排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扶持,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韶关市农业现代化进程。 

  韶关市财政局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于20187—9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17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评价分析,2017年该财政支出专项资金综合得分为80.5分,绩效等级为“良”,部门相关目标实现程度较好。 

  评价结果表明,市农业局依据《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等文件所设定的预期目标,在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土地发展规模经营、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促使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示范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元经营主体蓬勃兴起,不断创新农业经营模式,悉心打造韶关市农产品品牌,积极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加快了韶关市现代农业建设进程。 

  评价中发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项目在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奖补项目太分散。部分项目的奖补额度相对于项目的总投入太少,对项目的推动作用不明显,农企、农户缺乏积极性。第二,预算编制欠细化。市农业局未能根据《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及时测算和分解各类奖补项目支出经费计划,导致项目应支出奖补资金总额超过项目预算,最终只能通过调整子项目支出来压减项目支出。第三,项目管理有缺漏。部分县区级农业局存在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审核和监督有漏洞、极个别项目申报审查不严、资金拨付滞后等情况。第四,政策内容不清晰。《实施细则》等文件内容文字表述不太清晰,也未有明确奖补资金的开支内容和使用范围以及存在政策执行范围交叉重复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评价小组建议:一是明确资金扶持方向,调整资金分配方式。遵循“突出重点,择优扶强”的原则,适当控制项目数量,使专项资金投入相对集中。二是完善项目管理办法,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注重项目预算资金前期调研,科学测算资金支出数据;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意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三是加强项目过程监督,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市农业局要督促县区级农业局制定管理制度,完善部门内控制度建设,加强财政资金支出规范性监督和资金支出进度监控;优化申报和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完善政策顶层设计,提升政策实施效果。结合政策实施情况,完善相关文件的具体细则和内容说明,增强文件的执行力和可操作性;明确政策资金使用范围,改善资金投向和结构;同时,完善涉农政策顶层设计,形成规范性政策文件体系,涉农专项资金统一规划,形成资金“合力”,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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