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韶关市财政局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对“2016-2017韶关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评价专家组按照“绩效目标导向,兼顾过程与结果,定量为主、定性为辅,坚持客观性与公正性”原则,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绩效自评、现场评价和综合评价,项目评价得分为78.9分,绩效等级为“中”。
评价结果表明,第二、四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运行正常,项目总体实施较好;项目的建成能够降低北江水质污染,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发挥减排作用,形成较好的生态效益。
评价中发现,该项目在实施中存在以下问题:第一,项目进水浓度偏低,项目效应发挥不理想。一是进水化学需氧量低于国家二级标准;二是污水处理负荷率不高。第二,项目监管力度不够,运营单位工作不到位。一是主管部门变动频繁,不熟悉项目运营情况;二是运营单位与项目管理单位沟通不足;三是运营单位对安全隐患的管理重视不够;四是运营单位对运行状况记录不够完整,五是项目环保验收工作需时过长。第三,运营经费管理不严,经费拨付支出不规范。一是各类统计表的统计口径不一致;二是运营经费拨付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三是运营经费支付审批时间较长;四是运营单位对运营经费核算不够准确。第四,配套工程重视不够,项目执行效果待提升。一是城区部分区域没有雨污分离;二是截污基础薄弱,环境质量有待改善;三是部分运营配套设备未有配备。
针对存在的问题,专家组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科学充分论证项目。一是严格遵守前期工作流程,整体考量项目实施工作;二是科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充分吸收相关领域专家评审意见。第二,加大项目监管力度,规范运营单位工作。一是稳固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能;二是加强运营单位与主管部门沟通;三是强化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四是重视运行状况的记录及资料归档。第三,严格运营经费管理,规范经费拨付支出。一是加快运营经费支出审批;二是加强运营经费使用监管;三是完善BOT模式运营管理;四是统一各类报表统计口径,准确核算运营经费;五是加强项目成本管理核算。第四,提高项目进水浓度,提高项目执行效果。一是加快实施雨污管道分流建设;二是加强排水设施施工质量管理;三是改造现有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四是健全恶臭、噪音等污染控制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