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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韶关市城区综合交通规划、2017年韶关市芙蓉新城芙蓉山森林公园规划设计市级财政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摘要

时间:2019-02-12 10:24:00 来源:韶关市财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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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适应新时期韶关城市城区交通发展新要求和推进韶关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韶关市财政分别安排预算180万元、190万元用于编制《韶关市城区综合交通规划(2015-2030)》和《韶关市芙蓉新城芙蓉山森林公园规划设计》。 

  韶关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对上述两项规划编制资金进行绩效评价。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独立规范”的原则,以及“以结果为导向、基于证据”的评价思路,第三方机构组建了评价小组,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绩效自评、现场评价和综合评价,项目评价得分为78.5分,绩效等级为“中”。 

  评价结果表明,2015-2016年韶关市城区综合交通规划、2017年韶关市芙蓉新城芙蓉山森林公园规划设计编制项目社会效果较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主要体现在:一是提升了韶关城市交通品质。韶关市城区交通规划布局基本形成了“八高四铁二航”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二是构建了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建立了以人为本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将有力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状况。三是促进了交通顺畅提升工程。规划的落地实施推动了向阳路改扩建工程、陵南路改造、莲花大道、芙蓉大道(芙蓉隧道)、等交通项目的建设,有效促进了城市交通顺畅提升工程。四是强化了生态美城核心理念。在快速城市化和城市生态安全受到挑战的时代背景下,生态美城已成为城市竞争的核心焦点规划,规划确定了近期工作重点和芙蓉山森林公园在城市中的景观结构与定位。 

  评价结果也发现,规划编制资金使用存在如下问题:第一,规划立项申报不够规范。一是规划编制项目立项申请欠科学。二是规划项目审批手续欠规范。三是规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不够科学。第二,规划项目管理不够健全。一是规划项目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二是规划项目招投标不合规。三是存在事后补签规划设计合同现象。四是城区综合交通规划项目进度较合同进度滞后。第三,规划成果应用性较欠缺。一是根据规划落地实施项目不多。二是规划项目成果应用保障措施不健全。 

  针对存在的问题,第三方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加强规划立项论证,强化规划绩效意识。一是加强规划项目前期立项调研论证。二是建立规划审批机制并严格执行。三是强化规划项目绩效管理意识。第二,规范项目实施过程,提升规划管理水平。一是健全规划编制项目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三是以合同约束代替行政管理。四是强化合同管理,引入奖惩机制。第三,完善相关保障制度,推动规划落地实施。一是加强规划执行落实力度。二是完善有关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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