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涉农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各地、各部门深入分析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在我市开展的实际成效,总结经验,现将我市2021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组织实施整体情况
(一)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情况、运行情况
我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改革工作,2021年全年,县区共召开涉农整合领导小组会议、联席会议等48次,市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5次就推进改革工作作出批示,并对涉农领域下一步改革推进工作做了具体部署。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市涉农办从以下方面推动改革:
一是做好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县区推进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5月上旬,对全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推进情况进行书面调研和电话调研,在归纳总结县区反映问题的基础上,完善有关工作计划和措施。5月下旬,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调研,前往10个县区实地了解改革推进情况,解决问题,发掘亮点。
二是抓好2021年项目推进,及早谋划2022年涉农项目。3月份即布置市级部门按照市县报备项目情况开展后续指导、督促等工作,组织市县分解项目实施计划并按季度报送项目实施进度。3月起每月以简报形式通报涉农资金支出情况,督促市县加快资金使用进度。6月份组织各县(市、区)涉农办和市直有关涉农部门参加在南雄市召开的涉农领域现场会,指导各县(市、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投入方向,学习南雄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经验。7月份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省级举办的2022年涉农项目入库储备培训,掌握了解市县项目储备重点方向,提高市县项目库管理业务水平和入库项目质量。
三是健全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转发了《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再次明确了涉农项目申报及入库、资金分配管理、资金使用监管、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等操作流程。相关涉农部门成立了部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系统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业务部门抓落实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我市制定了《韶关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韶关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负责全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并相继出台了《中共韶关市委 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乡村振兴帮扶资产管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美丽乡村建设市场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韶关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财政支农投入机制不断优化,支农投入得到了有力保障,促进我市涉农资金使用由分散到集中,从低效到高效转变,切实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支持乡村振兴建设,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是做好改革经验介绍,加大对外改革宣传。通过网络线上、线下多途径、多渠道宣传,营造涉农领域统筹改革良好氛围。4月份省媒体到韶涉农采风;5月份六盘水市和中山市财政局到韶学习借鉴在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工作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7月份我市作为全省唯一的地级市参加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新闻发布会;11月份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到韶开展市县的政府资源统筹能力和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情况调研。
(二)2021年度涉农资金分配原则或思路,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监督验收等总体情况
在涉农资金分配原则方面,我市按照树立“先谋事再排钱”的理念和“三突出一确保”基本要求,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来开展:一是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涉农考核任务来进行资金分配;二是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乡振组〔2021〕8号)》中的工作安排,结合各地自身实际情况,围绕九大攻坚任务、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十大行动方案等工作,进行资金分配;三是根据各地自身实际情况,侧重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涉农资金分配。
在具体项目实施方面,我市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来实施:一是集中财力办大事。部分县区按照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围绕考核清单、当地短板弱项以及群众的急事、难事,将有限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解决重点问题。如统筹各级涉农资金大力推进泥砖房整治,拆除破旧泥砖房,拆后实施“四种模式”(村民自用、村集体公用、拆旧复垦、土地流转)、“四个利用”(拆后木材妥善利用、拆后瓦片合理利用、拆后泥砖全面利用、屋内旧物科学利用)和“四小园”“美丽庭院”“村史馆”建设,整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得到根本性转变。部分统筹省级涉农资金、市县财政资金和债券资金8.57亿元投入农村安全饮用水保障工程建设,受益覆盖人口75万人。二是集中连片推建设。部分市县结合本地生态、产业、旅游、文化等资源,统筹谋划乡村振兴发展,通过政策集成、资金统筹、资源集聚、项目互补,集中连片建设,形成了一批乡村振兴亮点。如始兴县整合资金4000万元谋划打造了韶关市始兴县环车八岭“百里画廊”万里碧道建设项目,“诗画田园·十里彩杉”——城南周前至沈所花山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2021年澄江镇粤赣驿道·客韵澄江省际村庄风貌带提升项目等一批跨镇域、接县域的补短板、强弱项项目,着力提升沿线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风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乐昌市统筹资金2553万元打造了“千里樟王、万里碧道”乡村振兴项目,将人居环境整治与“四好农村路”、碧道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实现乡村振兴新模式;武江区围绕“龙归—江湾”和“西河—重阳”两条精品旅游线路,统筹整合各级涉农资金3.98亿元,全力打造武江乡镇精品旅游项目,对国道、省道沿线主要节点村进行提升,结合各村历史文化,以7个省定贫困村建设作为突破点,全域推进武江乡村振兴项目,打造了“梦里荷乡”“十里江湾”“方田花海”“龙归公园”等网红打卡点超过26处,发展出30家接待能力较强的餐饮、住宿企业;新丰县依托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工程建设,紫城至高桥沿线开展外立面整治提升、道路提升、绿化美化提升等,成功打造“云髻乡韵”风貌提升示范带,全长约8.4公里,涵盖紫城村、双良村、长陂村、文长村、高桥村五个村。三是创新项目建设审批模式。针对涉农项目数量大、规模小、进村入户的特点,市县积极探索创新涉农项目建设审批模式,不少市县出台了涉农项目简易审批的流程指南,实现涉农项目建设“速度快、质量好、成本低”。如南雄市设立小额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造价监理中介服务机构库和勘察设计库,高效规范选取涉农项目施工企业和中介机构;始兴县出台了《始兴县“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小额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积极推行由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承接的村民自建方式组织实施;乐昌市优化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审批、实施程序,相继出台了《乐昌市新农村建设项目组织管理实施办法》《乐昌市新农村建设项目组织管理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关于<乐昌市新农村建设项目组织管理实施办法>中工程招投标有关事项的补充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大大简化了前期工作和缩短了立项审批时间,以前从项目设立到立项审批需三个月,到现在缩短到十五天左右;曲江区创新“小额工程建设模式”,完成29个省定贫困村320个自然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基础整治任务;新丰县出台《关于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的实施意见》,标准化规范项目建设流程,大大提升群众的参与感和积极性,实现项目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最大化。
在项目监督验收方面,我市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来实施:一是加强日常监管,立行立改。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和项目实施规范要求,对项目开展日常监管,主要以不定期巡查、抽查为主,对巡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企业及时予以整改。二是及时对项目的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行“双监控”。按照《广东省省级涉农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时开展涉农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责任,倒排工作时间表,落实关键节点,加快项目实施。对进度不理想的项目及时了解分析原因,协调解决影响工作推进的问题和困难,确实无法按原计划完成年度支出的,及时调整资金安排。三是及时对项目开展竣工验收。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实施开展情况,对已完工的项目,及时通过组织专家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项目验收,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二、涉农资金预算及区域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省级共下达我市涉农统筹整合资金208,164万元,其中:2020年11月2日收到省级涉农资金182,226万元;2021年2月25日收到省级涉农资金25,938万元。考核工作任务目标17项,其中:统筹用于中省市考核13个事项的项目299个、资金102,959.28万元;统筹用于非考核硬任务3个事项的项目5个、资金670.08万元,用于其他涉农支出,项目共490个、资金104,534.64万元。收到省级资金后,我市分别下达市本级部门6,299万元,下达县(市、区)201,865万元。
2020年11月17日-2021年3月19日,各县(市、区)分别向市级报送了资金分配方案(即拟实施项目明细)和区域绩效目标。2020年11月26日,2021年4月5日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分别对全市的资金分配方案、区域绩效目标进行审议并原则通过。按照审议结果,市涉农办于4月8日对市本级部门和各县(市、区)区域绩效目标进行批复,并于4月8日完成向省级报备工作。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1年,我市共统筹整合各级涉农资金386,187万元支持1,852个涉农资金项目,其中:省级涉农资金208,164万元,与省级涉农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或政策的中央资金47,526万元,市县资金84,576万元,其他资金45,921万元(其中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104,4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级涉农资金共支出305,28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9.05%,其中:中央资金34,387万元,执行率72.35%,省级涉农资金185,226万元,执行率88.98%,市县资金51,976万元,执行率61.45%,其他资金33,691万元,执行率73.37%。
未能100%形成实际支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资金安排不合理。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项目属于跨年度实施项目,在安排项目资金时未考虑项目实施进度和实际资金需求,超额安排预算,导致部分资金(296.37万元)无法在2021年形成支出。二是部分项目进展未达预期,亦未办理资金调整;如浈江区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建设及综合开发利用(连片示范片)项目(2,761.27万元)、韶关市浈江区大陂河治理工程项目(1,500万元),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导致资金闲置。三是部分县区财政库款保障能力弱,导致部分项目资金无法支出。如浈江区和曲江区,在库款得到保障的前提下,经测算全年支出进度均可达70%以上。
(二)项目实施情况。
2021年度,我市共实施涉农资金项目1,852个,市县涉农办分别组织和指导同级主管部门,对照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根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1,672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其余项目扔在实施中。各类一级项目中:
1.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我市共实施76个项目合计5,185万元,已支付4,975万元,结余210万元。其中已完成项目44个,实施中项目32个。实施项目中,44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支持了71个村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涵盖茶叶、水果、蔬菜、花卉、养殖业等。全市以发展壮大特色农业产业为抓手,完善产业基地内水肥一体化、温室大棚、田间道路、灌排沟渠等农业基础设施,产业优势不断扩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正不断发展。
2.职业农民教育。我市共实施8个项目合计476.60万元,已支付422.70万元,结余53.90万元。8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8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培训了农业经理人185名、培育高素质农民 152人、农村实用人才 900 人,总体上提升了农民的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培养了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3.其他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补助。我市共实施39个项目合计4,118.61万元,已支付3,344.99万元,结余773.62万元。其中已完成项目27个,实施中项目11个。实施项目中,27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南雄市稻虾共养助力乡村振兴、新丰县种植高产生态优质水稻、乐昌市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等项目,有效实现农业资源共享、产业联合,带动特色优势农业发展。
4.粮食生产与良种良法技术推广。我市共实施4个项目合计249.69万元,已完成支付。4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4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南雄、新丰秸秆回收利用试点项目、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项目、仁化县发展粮食生产项目,实现了资源利用,改善土壤质量,提高土壤肥力,有效减少烟田病虫害。
5.发展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我市共实施10个项目合计667.32万元,已支付667.29万元,结余0.03万元。10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10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南雄市辣椒产业设施农业项目、现代农业田园综合体设施农业(水肥一体化)项目,实现了全市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75.35%。
6.现代种业提升建设。我市共实施3个项目合计145万元,已完成支付。3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3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省级农作物品种试验项目,南雄市实现了省级农作物品种试验175个,其中水稻品种区域试验89个(早造41个、晚造48个),生产试验51个(早造13个、晚造34个、中造4个);大豆品种区域试验26个(春豆13个、夏豆13个),生产试验9个(春豆3个、夏豆6个)。
7.现代渔业发展建设。我市共实施1个项目合计16.06万元,已完成支付。1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1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休渔期渔民补助,保障了渔民基本的生存需求,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
8.畜牧业转型升级。我市共实施2个项目合计255.27万元,已完成支付。2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2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家禽生猪定点集中屠宰厂建设项目,项目极大提高了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异位发酵床的积极性,使畜禽粪污达到零排放的要求,并促进我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9.现代农业生产公共设施建设。我市共实施3个项目合计685.25万元,已支付569.75万元,结余115.50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2个,实施中项目1个。实施项目中,2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仁化县生鲜果蔬冷库建设、翁源县兰花产业园智慧化基础设施及交易市场体系建设项目,实现了项目建成后冷库年周转果蔬能力达到 2,000 吨,项目提高了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运营能力水平,进一步推动园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融合水平显著提高。
10.农产品宣传推广。我市共实施4个项目合计129.47万元,已完成支付。4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4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牌创建及推广、“中国农民丰收节”暨生态农业博览会建设等项目,实现了优质农产品品牌力有所提升、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11.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市共实施17个项目合计713.04万元,已支付685.58万元,结余27.46万元。其中已完成项目16个。实施项目中,16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项目,实现了全市蔬菜产品检测 2400 批次以上,生猪及生猪产品 512批次以上,家禽产品 594 批次以上,水产品 162 批次以上。项目确保辖区内或其他地方不因本市农产品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2.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我市共实施10个项目合计15,319.20万元,已支付12,038.39万元,结余3,280.81万元。10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10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成效显著、亮点纷呈,开办品种由 2020 年的13个增加到 2021 年的20个,首次承保淡水养殖、花卉、蔬菜、茶叶、岭南水果等省级补贴险种。据统计,2021年,全市种植业承保面积171.8452万亩,养殖业承保4,955.4096万头(羽),设施农业承保200亩,水稻、烟叶保险承保覆盖率达100%,育肥猪保险覆盖率42.64%。全市种植、养殖保险保费收入共计 20,192.12 万元,完成任务目标的 154.52%;上半年农业保险深度(总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为 1.36%;理赔金额 11,059.95万元,赔付率54.77%。
13.农田建设及管护。我市共实施71个项目合计29,919.99万元,已支付23,707.87万元,结余6,212.12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66个,实施中项目5个。实施项目中,56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6个及三面光等项目30个,全市实现了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评价、统一上图入库的“五统一”工作体系,抓早抓实,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14.农业科研和示范推广。我市共实施4个项目合计145.55万元,已完成支付。4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4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柑橘、岭南落叶果树科技推广与研究等项目,提高了我市土地的品质,减少了病虫害的发生,确保了我市粮食生产安全。
15.动植物疫病防控。我市共实施32个项目合计3,087.22万元,已支付2,405.32万元,结余681.90万元。32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32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和屠宰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红火蚁防控、动物疫病防控和屠宰管理等项目,实现了全市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100%发放上年度强制扑杀补助经费,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100%发放上年度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对屠宰环节病死生猪100%进行无害化处理。
16.农村综合改革。我市共实施12个项目合计1,201.40万元,已支付690.80万元,结余510.60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8个,实施中项目3个。实施项目中,8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综合改革和土地流转奖补等项目,实现了通过土地流转机制的完善,提高土地流转效率,在发挥闲置土地、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解决农村就业、发展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等方面起到显著的作用。
17.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我市共实施15个项目合计1,002万元,已支付701.96万元,结余300.04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6个,实施中项目3个。实施项目中,6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仁化县实现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对全县1,220个集体经济组织就行登记赋码,对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股份制改革,建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股权管理信息系统,对成员信息和股权分配进行录入和信息化管理。
18.村庄清洁行动(三清三拆)。我市共实施3个项目合计700万元,已完成支付。3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3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村庄清洁行动(三清三拆)项目,实现了我市乡村居民房前屋后和室内的清洁整齐,确保了村庄环境的整洁,提升了乡村居民的生活居住舒适感。通过杜绝乱搭乱盖、违章建房等行为,提高了农民树立自觉维护环境整洁美观的新风尚。
1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我市共实施528个项目合计23,154.44万元,已支付19,102.10万元,结余4,052.34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455个,实施中项目73个。实施项目中,455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改造工程,实现了4,856个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推进雨污分流设施建设,使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20.厕所革命-农村厕所革命。我市共实施3个项目合计410万元,已支付213.80万元,结余196.20万元。3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3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做到厕所污水应接尽接入污水设施,并通过保洁员管理制度,实现公厕卫生保洁全覆盖。
21.村内巷道建设。我市共实施1个项目合计1,100万元,已完成支付。1个项目已完成。实施项目中,1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村内巷道硬化项目,村内巷道路面硬化进一步得到完善。
22.破旧泥砖房清理整治。我市共实施20个项目合计1,297.70万元,已支付1,147.70万元,结余150.00万元。20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20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市将清理整治破旧泥砖房作为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有效的改善农村原有的“脏、乱、差”现象,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有效提升,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
23.村庄风貌提升。我市共实施15个项目合计11,114.30万元,已支付8,639.60万元,结余2,474.70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13个,实施中项目2个。实施项目中,13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示范片区提升工程项目、村庄风貌提升工程,提高了乡村文化水平,丰富了乡村文化生活,增加了乡村旅游景点,改变了乡村脏乱差的环境,提升了乡村居民居住的幸福感。
24.整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我市共实施422个项目合计99,756.55万元,已支付70,452.16万元,结余29,304.39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418个,实施中项目4个。实施项目中,418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项目建设村巷道建设、集中供水、垃圾处理、文明公厕等公共卫生设施、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等五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配套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完善,乡村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25.产业扶贫项目。我市共实施32个项目合计2,513.29万元,已支付2,496.42万元,结余16.87万元。32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32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扶贫产业、就业奖补等项目,通过对有需要的扶贫产业的运营进行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扶贫产业实施奖补,保障、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26.其他农业农村项目。我市共实施14个项目合计1,075.93万元,已支付922.11万元,结余153.82万元。14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14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自然村保洁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智慧农业基地建设等项目,提升了农村居民安全感和幸福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7.中央投资水利配套项目。我市共实施4个项目合计2,267.85万元,已完成支付。其中已完工项目3个,实施中项目1个。实施项目中,3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完成了35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了小型水库的安全性;完成双口灌区干渠改造22.296km,渠系建筑物66座,信息化建设1处,总体上完成改造灌溉面积1.5万亩任务。
28.河长制湖长制项目。我市共实施35个项目合计13,046.31万元,已支付12,400.31万元,结余646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33个,实施中项目1个。实施项目中,33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碧道建设项目、河长制基础性工作等项目,实现了碧道建设任务79.54公里,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米公里以上河流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河道管护4,360公里。
29.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我市共实施17个项目合计974.33万元,已完成支付。17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17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水库灌区改造工程等项目,实现了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8.32亿方以下。
30.水土保持项目。我市共实施3个项目合计314.49万元,已支付309.68万元,结余4.81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1个,实施中项目2个。实施项目中,1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山体滑坡维修工程、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等,实现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7.62平方公里。
31.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我市共实施10个项目合计6,740.93万元,已支付3,777.98万元,结余2,962.95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6个,实施中项目4个。实施项目中,6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河流治理工程,实现了河道治理河长16.3公里,有效保护耕地,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系统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32.农村集中供水项目。我市共实施28个项目合计39,190.54万元,已支付35,728.04万元,结余3,462.50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25个,实施中项目3个。实施项目中,25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了新建水陂178座、沉砂池125座、净水设备219台、清水池148座、铺设管网(包含入户管网)783公里、水表23,521个。涉及11个镇(街)96个行政村663个自然村28,420户,受益人口12.6万人。
33.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我市共实施38个项目合计1,553.80万元,已支付1,553.66万元,结余0.14万元。38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38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排水渠、公路硬化工程、路灯安装工程,通过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大大改善了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增加水库移民收入,实现移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34.其他水利项目。我市共实施84个项目合计19,685.49万元,已支付15,358.02万元,结余4,327.47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83个,实施中项目1个。实施项目中,83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22个、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项目10个、水毁应急工程等项目,实现了消除工程隐患,保证安全度汛,确保水利工程完整及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保障农田的灌溉用水,提高了水利工程的保障能力。
35.造林与生态修复。我市共实施43个项目合计9,929.53万元,已支付6,981.27万元,结余2,948.26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40个,实施中项目3个。实施项目中,40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完成造林面积11.47万亩,森林抚育完成率100%,达到提高林地绿化率、优化森林结构、增加森林碳汇、涵养水源、改善森林生态环境的预期目标。
36.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我市共实施9个项目合计1,683.32万元,已完成支付。9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9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及勘界立标项目,完善了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控体系,更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加大巡查力度和保护森林宣传,保护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覆盖率。
37.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我市共实施19个项目合计3,420.17万元,已支付2,994.40万元,结余425.77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18个,实施中项目1个。实施项目中,18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项目,通过飞机施药防治、清理处理病枯死松木、挂设诱捕器、地面人工喷药防治及打孔注药等方式,总体上,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面积44.71万亩,实现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小于4.5%,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大于88%的预期目标。
38.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我市共实施6个项目合计3,836.40万元,已支付3,071.64万元,结余764.76万元。6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6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森林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完成了全市生态公益林100%承保,商品林承保率在30%以上。政策性森林保险的实施,减少了灾害损失,完善了林业金融服务体系,保障了林农经济利益和保障了生态安全。林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保持了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促进我市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
39.森林乡村建设。我市共实施15个项目合计1,412.97万元,已支付1,155.03万元,结余257.94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14个,实施中项目1个。实施项目中,14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绿美古树乡村建设、乡村文旅观光带建设等项目,完成了绿美乡村古树名木的养护,改善周边乡村环境,带动了乡村旅游经济,创造了当地就业创收机会,提高了当地村民居住环境和幸福指数。
40.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监测。我市共实施2个项目合计12.83万元,已完成支付。2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2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宣传、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项目,完成宣传活动3场,宣传活动规模平均人数达300人,营造了良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氛围。
41.湿地保护与恢复。我市共实施3个项目合计183.34万元,已完成支付。3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3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湿地公园省级湿地保护与修复,完成了广东孔江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完成对广东孔江国家湿地公园休闲区内的观景亭、步行道、大坝绿道休闲椅和路灯的维护;完成湿地公园区域内主航道林区边缘完成90亩地带性植被恢复与重建的种植和抚育工作,为保护当地生态多样性打好基础。
42.林业种苗。我市共实施3个项目合计65万元,已完成支付。3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3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义务植树苗木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已完成426,324株苗木的培育工作,预计2022年5月底完成苗木的全部出圃。
43.森林资源监测。我市共实施2个项目合计82.88万元,已完成支付。2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2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护林员网格化管理项目,武江区完成2021年度森林督查图斑核查工作,核查率100%,全面更新武江区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库,新丰县完成了国家下发的所有疑似图斑100%现场调查,形成工作成果报告;对上年林木采伐更新、造林更新、林地征占用、非法采伐、非法占用林地的情况100%如实反馈,保障了“一张图”的时效性、准确性,对森林资源检测保护、摸清林业资源家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意义极大。
44.南粤古驿道重点线路绿化提升。我市共实施1个项目合计1,497.38万元,已完成支付。1个项目已完成。实施项目中,1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驿道梅园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完成了在珠玑镇石塘村、里仁村、洋湖村的园林配套设施建设,面积约500亩(其中园路面积10,600平方米 ,广场面积900平方米),种植梅花、枫树、乌桕、桂花、香樟、桃花、银合欢、冬青、夹竹桃、时花等园林绿化。
45.林长制试点。我市共实施1个项目合计100万元,已完成支付。1个项目已完成。实施项目中,1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林长制试点项目,翁源县构建“责任在县、运行在镇、管理在村”的森林管理新机制,全面落实2021年林长制试点工作任务,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林农经济收入提高。
46.林业示范基地建设。我市共实施6个项目合计1,416.05万元,已支付1,127.07万元,结余288.98万元。6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6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建设、重点线路自然教育基地建设等项目,完成了2地自然教育基地建设,扶持了2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项目,建设了2个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填补我市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空白,对我市创建全域国家森林城市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旅游吸引力,带动经济发展,提高市民生活幸福指数,同时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
47.其他林业项目。我市共实施42个项目合计24,351.62万元,已支付11,091.58万元,结余13,260.04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39个,实施中项目3个。实施项目中,39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防火基础设施修建项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项目、森林公园建设等项目,完成生物防火林带维护任务,完成年度创森工作任务,填补韶关区域植物园建设的空白,加大巡查力度和保护森林宣传,达到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林分结构稳定性、减少火灾发生概率,增加森林碳汇、涵养水源、改善森林生态环境的预期目标。
48.基本农田保护项目。我市共实施18个项目合计6,014.14万元,已支付5,432.96万元,结余581.18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9个,实施中项目9个。实施项目中,9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实现了提升基本农田质量,提高耕地利用等级,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其他经济发展的作用,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农民经营种植的工作效率。
49.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我市共实施13个项目合计12,658.68万元,已支付12,188.48万元,结余470.20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10个,实施中项目3个。实施项目中,10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收运处理等项目,通过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收集、村保洁集中、企业清运(圩镇保洁)、市无害化集中填埋处理”收运处理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达到全覆盖。
50.四好农村路建设。我市共实施44个项目合计21,409.72万元,已支付20,688.12万元,结余721.60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42个,实施中项目2个。实施项目中,42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农村道路提升改造工程等项目,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村道路环境,活跃了农村人口、物资和信息的流动,推动本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为村民群众出行的便利性和安全性提供保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51.四好农村路养护。我市共实施18个项目合计7,469.82万元,已支付6,373.56万元,结余1,096.26万元。18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18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养护率达到100%,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程等,项目保证公路路面完好,路肩平整顺适,边沟排水通畅,安全设施及边坡加固到位等,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大大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提升村民出行的体验感,方便农副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
52.厕所革命-乡村旅游厕所。我市共实施33个项目合计686.10万元,已完成支付。33个项目均已完成。实施项目中,33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了旅游景区环境卫生,改善旅游景区的游客基础设施服务,为当地游客提供旅游配套设施保障,提升我市旅游形象和品位。
53.巨灾保险。我市共实施1个项目合计814.30万元,已完成支付。1个项目已完成。实施项目中,1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资金主要用于巨灾保险保费项目,实现了因强降雨导致我市出现灾险情的风险转移,缓解我市救灾应急的财政资金压力,2021年因强降雨保险获赔付4,041万元。
54.统一计提的工作经费。我市共实施5个项目合计930.17万元,已支付757.51万元,结余172.66万元。其中已完工项目3个,实施中项目2个。实施项目中,3个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总体上,有效提升了我市涉农资金的管理水平,提升了项目完成质量和绩效目标的实现,为涉农资金高质量使用提供保障。
(三)考核工作及大事要事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粮食生产相关内容)。
(1)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
为将粮食生产任务落实落细,2021年4月26日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印发〈2021年韶关市粮食生产行动方案〉 的通知》(韶委农工办〔2021〕10号),分解下达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179.80万亩,总产量不低于74.55万吨的任务。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中我市报备的绩效目标为完成粮食种植面积不少于177.42万亩,粮食产量不低于上年的目标。实际完成粮食种植面积180.69万亩,比上年增加1.10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75.42万吨,比上年增加0.51万吨,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的任务。
(2)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2021年我市计划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35%,实际达到75.48%,完成任务目标,超出目标值0.13%。
(3)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
2021年我市计划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实际到位率为96.73%,完成任务目标。
(4)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推广面积。
2021年我市计划完成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推广面积38.31万亩,实际完成57.52万亩,比计划增加19.21万亩,提高50.14%,该指标已完成。
(5)耕地质量等级。
2021年我市计划完成耕地质量等级为提高0.2等。根据2020年度广东省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统计表,我市耕地质量等级为提高0.1等。
(6)县级以上家庭农场数量同比增长。
2021年我市计划完成县级以上家庭农场数量同比增长8%。实际同比增长15%,完成了指标要求的增长率。
(7)扶持的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数量。
2021年我市计划完成扶持的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5个,实际新增扶持45家,比计划增加10家,增长率为28.57%,完成考核指标要求。
(8)高素质农民培育满意度。
2021年我市计划高素质农民培育满意度达到85%。我市开展了高素质农民培育等相关工作,并在培训期间,对参与培育的农民开展满意度调查,得到满意度调查结果为98.2%,高于考核指标要求。
(9)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不暴发成灾,重大植物疫情不恶性蔓延。
2021年我市未发生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暴发成灾现象,未发生重大植物疫情恶性蔓延情况,完成指标要求。
2.耕地污染防治。
(1)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
2021年我市计划完成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51.59万亩,实际完成51.59万亩。
(2)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面积。
我市计划完成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面积3.78万亩,实际完成3.78万亩。
3.推进农田建设。
(1)新建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2021年我市计划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15.03万亩(含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42万亩),实际完成14.86万亩(含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77万亩)。
(2)建立高标准农田(含垦造水田)长效管护机制。
我市基本建立高标准农田(含垦造水田)长效管护机制。各县(市、区)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实施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并经市级验收后,由农业农村局与项目所在地的村委签订移交协议,明确后期管护主体。
4.生猪稳产保供(含动物防疫)。
(1)生猪存栏量。
2021年我市计划年末生猪存栏203.4万头;截至2021年底,实际存栏196.75万头,比上年增加21.88万头,比计划减少6.6476万头。
(2)强化动物疫病防控。
2021年我市计划完成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90%以上,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100%发放上年度强制扑杀补助经费,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截至2021年底,我市均已完成以上任务。
5.农产品质量安全(含屠宰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
(1)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
2021年我市计划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3,686次,实际完成6,557次,超额完成任务指标。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样品量
我市计划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样品量3,200次,实际完成4,184次。
(3)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021年我市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事故。
6.永久基本农田。
(1)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021年我市计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61.15万亩。按现行基本农田数据库统计,实际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62.55万亩,超额完成任务。
(2)通过上级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上级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尚未公布,我市在以往年度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均以优秀成绩通过考核。按照已完成的统计数据,2021年度我市有望以优秀成绩通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7.推进村庄清洁行动。
2021年我市计划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我市通过实施自然村保洁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对镇(街)自然村组的道路、公共区域、村庄范围的路边溪边的垃圾清理和保洁,实现农村村庄保洁覆盖率100%,完成了任务目标。
8.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
2021年我市计划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100%。结合以前开展的工作,目前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100%。
(2)建立农村厕所革命长效管护机制。
我市目前已完成了农村厕所革命长效管护机制的建设工作。
9.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我市计划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的自然村达到4,856个。我市累计完成4,856个,已达到考核任务要求的自然村个数。2021年全市共11,316个自然村,4,856个自然村已完成,完成率42.91%。
10.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2021年我市计划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到100%。我市已建立起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100%,完成了年度目标。
11.农村集中供水。
2021 年我市计划完成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项目工程建设,计划新增农村集中供水覆盖人口3.4673万人,实际已完成了年度任务目标。
12.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1)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规模。
2021年我市计划完成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4,440.4万元,实际完成24,304.43万元,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是否按季度及时结算2021及以前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2021年农业保险工作中,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结算2021年以及以前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13.四好农村路。
2021年我市计划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从中央、省、市县资金中安排了农村公路列养经费农村公路进行日常养护,实现农村公路列养率100%的绩效目标。
14.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
2021年我市计划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50平方公里,实际完成57.65平方公里。
15.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
(1)碧道建设长度。
2021年我市计划列入省清单内的15宗碧道建设项目共计77.2公里,实际完成79.50公里,完成率102.90%。
(2)河湖管护长度。
2021年我市计划完成河湖管护长度2,800公里,我市实际完成4,360公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6.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1)用水总量。
2021年我市计划用水总量为23.20亿立方米,我市实际用水总量为18.32亿立方米,年度用水总量小于目标值,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降幅。
2021年我市计划完成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降幅43.50%。我市实际降幅35.91%。2022年韶关河长办以《关于明确2021年度韶关各县(市、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部分指标要求的函》(韶河长办函〔2022〕9号),下达各县区2021年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有提高,按照该要求,本指标已经完成考核任务。
17.造林及抚育。
2021年我市计划完成造林面积11.47万亩,我市实际完成11.49万亩;2021年我市森林抚育计划达到100.12%,已完成任务。项目的完成提高林地绿化率、优化森林结构、增加森林碳汇、涵养水源、改善森林生态环境的目标。
18.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2021年我市计划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矢量化数据制作完成率达到30%,实际完成率为89%;预计自然保护区管控分区划定工作完成率达到30%,实际完成率为74%;预计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工作完成率达到30%,实际完成率为48%。
19.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
(1)完成农房微改造比例。
2021年我市计划完成农房微改造比例30%,实际完成58.24%。
(2)建成具有岭南特色乡村风貌示范带数量。
2021年我市计划建成个具有岭南特色乡村风貌示范带10个。实际完成14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20. 推进林业防灾减灾。
2021年我市计划完成防控面积59.86万亩,实际完成防控面积68.57万亩;预计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实际成灾率为0.11‰;预计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88%以上,实际防治率大于88%,完成了既定任务目标。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指标未完成项目。我市2021年度涉农资金区域绩效指标未完成的有“耕地质量等级”、“生猪存栏量”、“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降幅”等3个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1.“耕地质量等级”,目标值完成提高0.2等,实际完成提高0.1等,未完成原因主要是我市耕地质量2021年已达到3.82,属于一类地类,由于耕地逐年酸化,提升难度大,根据《关于认真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粤粮监〔2022〕38号),耕地质量等级与上一年度比较有提高的,为满分。
2.“生猪存栏量”;2021年目标完成值为203.4万头,实际完成196.75万头,未完成原因是2021年下半年由于产能大幅提升,生猪价格大幅下跌,我市的主要生猪企业温氏、正邦、新希望、金新农均出现大幅亏损,导致新改扩建项目进展放慢,企业增栏补栏的积极性差。
3.“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降幅”;2020年未完成降幅45%目标,该项指标需要分别按2020年与2021年进行统计对比,其中2020年未完成原因主要是万元GDP用水量的下降一方面需要用水量下降,另一方面需要GDP数值上升,由于我市是农业大市,农业用水量无法大幅度降低,而GDP数值上升的幅度也不理想,造成万元GDP用水量无法达到预计目标;2021年万元GDP用水量与2020年相比下降10.6%,根据广东省2021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实施细则,万元GDP用水量较上一年度下降即完成目标,我市2021年万元GDP用水量较上一年度下降明显。
(二)绩效完成量超过年初设定指标值(30%)项目。我市2021年度涉农资金区域绩效指标超过年初设定指标值(30%)的有“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推广面积”、“县级以上家庭农场数量同比增长”、“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河湖管护长度”、“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矢量化数据制作完成率”、“自然保护区管控分区划定工作完成率”。
1.“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推广面积”,2021年任务为38.31万亩,实际完成57.52万亩,主要原因是加大了耕地质量保护力度,大力推广农机耕具使用。
2.“县级以上家庭农场数量同比增长”,2021年任务为增长8%,实际完成15%,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实施效果显著,家庭农场数量有较大提升。
3.“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21年任务为4,200亩,实际完成7,700亩,主要原因是乳源瑶族自治县在桂头镇新增了3,500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4.“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2021年任务为3,686次,实际完成6,557次,主要原因是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落实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增加了抽检任务。
5.“河湖管护长度”,2021年任务为2,800公里,实际完成4,360公里,主要原因是我市强化河道保洁和管护,将日常保洁与专项行动相结合,推进河道保洁常态化。
6.“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矢量化数据制作完成率”,2021年任务为完成率30%,实际完成89%,主要原因是我市根据省林业局工作部署先行启动工作,加快完成了该项工作考核目标。
7.“自然保护区管控分区划定工作完成率”,2021年任务为完成率30%,实际完成74%,主要原因是我市根据省林业局工作部署先行启动工作,加快完成了该项工作考核目标。
(三)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项目计划的准确性和预见性。在年初制定绩效目标时,要综合考虑各县(市、区)工作的实际状况,合理安排绩效目标,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准确性;二是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可能实现的绩效目标的预测,对可能出现绩效目标偏离,及时向涉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督促责任单位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完成相关项目;三是对无法实现的绩效目标,及时对实施的项目进行调整,确保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绩效自评结果,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单位预算编制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深入分析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对资金支出较慢,进度不理想的项目,要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对资金管理不完善的要提出完善意见,及时整改;二是对于效果好、进度快的项目,在下一年度涉农资金安排中,予以适当倾斜,对无法实施绩效目标无法完成的项目,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在下一年度涉农资金安排中予以核减或者减少实施的项目。
我市将本次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1年1月省审计厅对翁源县2018至2020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翁源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面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建立涉农资金项目库建设规则,未按规定时间设立完善涉农资金项目库。整改情况:2018年以来翁源县按照省、市推进涉农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出台了县级的涉农实施方案、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成立了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对于项目库的管理还是用比较粗放的模式,没有对涉农主管部门报送的项目进行库的管理。针对这个问题,翁源县涉农办根据相关政策依据出台了《翁源县县级涉农项目、资金和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翁涉农办〔2021〕7号),文件明确了翁源县涉农资金项目库的建设规则。
(二)未对涉农项目的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行“双监控”。整改情况:翁源县涉农办督促单位及时在市县项目库系统及时填报每月项目支出和执行情况,以便财政部门、上级部门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同时对于支出进度低于平均水平的项目,县涉农办还通过电话了解、发通知、上门了解等方式来掌握项目实施进度难的问题,确保项目的实施方向不发生偏差。
(三)未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出台涉农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整改情况:此前对涉农项目资金主要还是侧重于抓项目建设、资金支出等方面,对绩效管理方面有所忽略。根据审计发现的这一突出问题,翁源县将绩效管理与项目库建设、资金管理完善等方面制度欠缺方面一起进行了补充完善,印发了《翁源县县级涉农项目、资金和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涉农项目绩效目标填报设定、绩效监控等方面提供了工作指引。
(四)未对资金执行分配、执行和结果全过程进行信息公开。整改情况:2019年和2020年翁源县涉农资金领域主要公开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类资金,涉农领域公示不完整。截至目前,翁源县已对2019年和2020年涉农资金分配情况、涉农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了网上公开。
(五)未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拨付专项资金,涉及金额9590万元。整改情况:已将该笔结余资金转回县财政账户,并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拨付剩余资金。
对于审计发现的以上问题,翁源县领导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对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布置,以上问题均已整改。目前翁源县正在制定关于涉农项目库建设管理和涉农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的实施细则,将优化翁源县涉农项目管理、推动项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