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韶关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统筹推进严格执法、认真学法、积极普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较好地完成了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一、坚持党组对财政法治工作全面领导,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一)严格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好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作用。坚持党组对财政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根据市依法治市办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韶关市财政局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定期听取本局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将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法治工作部署到位、任务到位、落实到位。
(二)注重法治队伍建设。设立专职法制机构法规和会计科,配足配强法制机构专业人员,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人员优先配置充实到法制机构,严格组织开展业务部门提交的法治审核和法治联络等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实际工作中锤炼本领、提高专业素质,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的作用,为财政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加强干部法治思维培养
(一)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专题学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党内重要法规等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体学习,增强领导班子法治意识。切实落实局领导班子“述法”要求,以上率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二)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讲座,利用“财学”APP开设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专栏,在全局营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利用“4.15”国家安全日、“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将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重要法规列入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厚实干部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三)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学习。发挥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动示范作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读书班等方式,以上率下带头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全年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同时,把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作为主题教育读书班的重要专题,开展集中研学和交流。推动各党(总)支部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财学”平台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局一楼大堂设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板报,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四)认真贯彻执行学法用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使用培训、《新行政处罚法》等专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财政综合法律知识网络考试、执法能力测验等法律知识考试;将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内容。
三、强化民主决策,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一)决策程序科学民主。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按照《韶关市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的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确保财政决策科学民主、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严格规范法制审核。加强法制审核指引,对涉及重要改革事项、重大投资项目、法定规划编制与调整、收费项目调整以及需要以政府名义签订协议、需上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重大事项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执法行为都按法制审核要求,严格把关,为各项重大财政行政行为安上“紧箍咒”,2023年度共做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5份。积极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对重要决策、执法决定、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政府合同等事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为防控决策风险筑起“防火墙”。
四、强化规范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推进行政执法方式改革。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权责清单和工作实际情况,制定韶关市财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及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按时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依法依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制度要求开展行政许可审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和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事项,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规范执法文书。按照省财厅要求积极开展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全面审核执法全过程留痕记录情况,实行一案一卷和建立案卷目录,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实现执法行为有清单、执法程序有指引、案卷归档有标准的法治财政规范执法模式。
五、强化权力制约,构建完善财政内外监督体系
(一)完善内控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把内控建设作为强化权力制约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的重要抓手,全面加强财政风险内控管理,通过认真审视财政权力清单、细致梳理财政业务流程,全面理清财政风险,出台《韶关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及《关于印发韶关市财政局八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的通知》等多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形成较为完善的财政监督内部风险防控体系,力求做到对风险早判早知,“未病先防”,让内控成为发现问题的“显微镜”“放大镜”。
(二)认真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编制提交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报告,获市人代会高票通过;组织承办省市人大建议43件、省市政协提案31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同时始终坚持在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全面性、易懂性、获取信息的便利性上下功夫,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绩效评价、权责清单、执法依据、执法文书等相关信息。
六、强化服务大局,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一)加强财政管理,不断提升管财理财水平。按照中央、省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六大行动”“三大提升”等中心工作,为打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攻坚战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攻坚战做好资金保障。牢固树立“大财政 大预算 大资产”理念,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刚化预算约束,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依法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监管政策,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做好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效能。一是精简审批环节。赋予市直部门项目和预算审核权,明确预算资金审批范围和程序,优化资金拨付流程。二是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和政府采购电子化,改变以往纸质备案流转的手工处理方式,实现零跑动、全流程不见面线上办理,提高单位办事效率。
(三)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审查形式,以资格信用承诺函代替供应商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便利性。建立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通报机制,确保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组织开展采购需求管理业务培训,帮助采购人理解、掌握采购需求管理的业务知识,提升采购人采购需求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中省下达的减税降费政策,1-9月,共办理减税降费18.07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为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注入资金活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实施审批服务便民化,3项会计类行政许可审批均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审批”等3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出台《韶关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七、发挥复议纠错功能,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法涉诉纠纷
(一)加强复议诉讼监督力度。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2023年以来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投诉、举报3宗,实施行政许可3宗,行政检查8宗,行政处罚1宗。行政执法案件程序规范,质量较高,行政执法水平正逐步提高,有力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依法做好信访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矛盾,力争一次性把问题讲清楚、说明白,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化在初信初访,依法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八、落实财政普法责任,不断提高预算单位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
(一)统筹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明确局内各部门的普法责任、普法重点,编制实施普法责任清单,根据财政工作实际,推动将普法对象拓宽到预算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会计从业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积极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制度培训,集中解读新出台的财政法规,争取形成全方位、深层次、立体化的学法用法普法工作格局。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认真做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年多次聘请法学专家以及学院教授到我局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多部法律,营造积极学法的浓厚氛围;结合全体干部职工工作实际,依托“双周讲坛”平台,由机关党委系统命题、个人自行选题、突出法治主题,全年系统学习宣讲《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全市“12.4”等重大普法宣传活动,突出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联合南雄市坪田镇人民政府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活动。通过发放普法宣传册、阐释具体案例、有奖问答、邀请律师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学法、守法和用法意识,现场有300多名群众参加活动,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九、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深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工作要求,但是极少数工作人员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法治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不同程度地存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法治能力不高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还需增强等问题。
(二)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化培训较少,行政执法业务知识需要进一步强化。要继续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端正学习态度,要坚持学用结合,熟练掌握运用行政执法文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业务水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职到位,组建一只业务过硬、廉洁高效、纪律严明的高素质执法队伍。
(三)普法宣传工作方式方法比较单一。要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需要拓宽传播方式,增加宣传渠道,提高普法宣传覆盖率、广度和深度,加强普法工作的时效性,提升实际宣传效果。
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建设统筹规划,持续加强法律培训,改进普法宣传方式,不断提高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新时代法治财政建设新局面。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