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9〕132号)的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确定了韶关市本级2021年度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安排情况(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0年12月8日-2020年12月16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韶关市财政局反映。(联系科室:农业农村科 联系方式:8177081)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19〕132号)的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确定了韶关市本级2021年度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安排情况(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0年12月8日-2020年12月16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韶关市财政局反映。(联系科室:农业农村科 联系方式:8177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