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司法局:
2019年以来,韶关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韶发〔2016〕11号)和《韶关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韶法治委〔2019〕4号)要求开展我局的各项中心工作,认真制订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水平,为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韶法治办〔2019〕34号)的有关要求,总结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法治工作的领导机制
为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广东,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及财政行政监督管理工作的贯彻实施和有效运行,我局及时制定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为有效开展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提供制度保障。利用局务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阶段性总结等机会开展法治广东建设宣传活动,强化财政干部的法治理念。局党组将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纳入财政的日常工作之中,定期召开局务会议研究我局法治创建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布置依法治局、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法制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督促,定期汇报工作动态。
(二)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行政执法经费的使用效能,我市市直部门预算公用经费预算按照“分类分档、明确定额、细化类别”的方法编制,其中公安司法部门公用经费标准高于一般行政机关标准。对于行政执法部门,除在公用经费足额保障外,在项目中也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编制了执法项目经费,如公安局森林分局森林执法经费等。2019年安排市级依法治市专项经费和行政复议专项经费。
(三)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共服务。
我市于2016年5月先后制定印发了《韶关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韶府办〔2016〕30号)、《韶关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韶财〔2016〕24号)等相关文件,在一定程度上推进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开展,目前我市开展购买服务的种类主要包括:1、公共安全类服务。如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购买辅警、执法协管员服务等;2、公益服务类服务。如市旅游局购买旅游市场策划营销服务等。3、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如市法制局购买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市审计局购买委托第三方开展审计业务服务等;4、社工服务类。如武江区新华街道花城社区居委和曲江区马坝镇府前居委购买困境家庭服务、青少年服务、社区服务、公益服务等社会工作服务等。我市目前主要以政府自身购买服务保障运作的情况为主。
(四)严格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加强日常行政执法和管理。
为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执法程序正当,我局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严格审核财政行政处罚文书,对涉及政府采购、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进行会审,做出处理决定时依法告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期限和途径。至今,我局未发生过执法行为不合法、程序不适当等情况出现。我局还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杜绝临时工、合同工及后勤人员执法的现象。
2.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和信访案件。
我局今年共收到被复议案件2宗,一宗经调解后撤案,另一宗省财政厅均作出撤销我局处理结果的复议决定;受理行政复议案件0宗。在诉讼案件方面,我局全年都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今年我局共受理信访局和上级部门转来信访办件3件,经过多方研判协调,均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答复。复议诉讼案件的胜诉表明我市财政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较高,依法办理案件程序规范,有效地化解了行政矛盾纠纷。另外,我局多次听取联系点综治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情况,切实帮助联系点解决资金困难和提供业务指导。
(五)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助力法治市场创建。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局积极推进多项简政放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改革工作。组织各科室及下属单位传达学习了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和证明事项的工作措施和精神,对我局现行的历年发文进行认真严密的清查和梳理,清理出2018年1月15日以前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18份,2018年1月15日以后出台的增量文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35份,经审查均不涉及违反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形。做好我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事项公布工作。
(六)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我局积极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切实做好“七五”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4·15”国家安全活动日在局办公大厅、楼道、外墙等悬挂横幅标语,努力营造“国家安全,全民有责”的良好氛围;邀请全国优秀律师、广东天行健律师事务所王少敬主任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普法讲座,对宪法的基本概念和“八二宪法”第五次修改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精神内涵进行了详细讲解;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通过微信等方式学习宪法,并完成了宪法专题考试以及全年学法用法网上考试。
(七)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今年我局承办省市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共43件,其中人大建议15件、政协协提案23件、来信5件。我局通过主动谋划、主动沟通、认真研究、集思广益,把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并积极协助科室与相关的代表、委员沟通联系,最终全部交办件均提前办复,实现了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百分百沟通和百分百满意率,圆满完成了2019年建议提案的办理任务。
二、主要工作亮点。
完善多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2019年我局制定了综治、信访、维稳、依法治市(含禁毒、政治安全、扫黑除恶)和依法行政等几项工作方案,落实了各个部门的责任分工,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稳步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坚持程序规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案件。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广东省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受理的行政复议和案件案件都经过谨慎缜密分析研判和对各方的调查取证,本着合法、公正、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作出决定。主动配合法院审判工作,充分参考我局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有效地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
2.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各个业务部门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各自职能列出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坚持在业务工作中面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执法对象普法。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法律六进”活动,送法进乡村进社区。
四、存在主要问题。
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还存在创新不足。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主要还是依靠拉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等,宣传覆盖面不广。也由于我局面对的受众局限较大,宣传对象还是局限在本局干部职工和有工作联系的相关单位上。
五、2019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转变观念,明确自身定位。要坚定服务型转型方向,重新审视和界定社会组织等在社会治理上的角色定位与重要作用,逐步加大放开力度和放开领域,促进以社会组织为主导的公共服务社会供给主体的形成。促进要素合理分配,因地制宜开发新要素,破除供给不均,引导和鼓励一些发展成熟的社会组织将业务范围扩展到我市亟需的领域。同时要积极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使得市外的社会组织等更容易进驻。
(二)继续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质量。切实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财政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提高行政执法行为的合理性,从制度上引导和促进相关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减少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发生。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继续抓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宣传机制和研究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坚持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着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韶关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