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7〕3号)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程序规则的通知》(韶府办〔2016〕83号)文件精神,我局通过韶关市财政局网站于2019年9月11日至9月27日向社会发布《韶关市财政局法律顾问招聘公告》,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等,决定与广东南枫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用其推荐律师:赵泰作(执业证号14402199211242735)为韶关市财政局法律顾问,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韶关市财政局法规和会计科反映。
咨询电话:0751--8176211
韶关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