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地方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监〔2018〕49号)的要求,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韶关市华辉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韶关市华利森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韶关市可得工商税务代理有限公司。
二、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执业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主要存在现金管理不规范;期末未进行各项资产盘点,无资产盘点表;纳税申报表、报表也未按规定签名、盖章;记账凭证要素不全,缺少复核人签名;部分工资发放表未取得领取人签名及少数月份不满足代理记账机构存续条件等问题。
针对问题,市财政局依法依规依程序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要求被检查单位认真进行整改。今后,市财政局将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