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地方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监〔2018〕49号)的要求,市财政局对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扶贫办)、市福利院、市国土资源技术中心、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等单位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扶贫办)有关情况
市财政局于2018年8月29日至9月4日对韶关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扶贫办)2017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扶贫办)基本上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但仍存在公务支出内控管理不严谨,存在超预算支出;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未按规定取得合法票据报销费用;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二、市社会福利院有关情况
市财政局于2018年9月4日至6日对市社会福利院2017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市扶贫办)基本上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但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欠规范;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资产核算不规范;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公务接待内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有关情况
市财政局于2018年9月17日至18日对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2017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基本上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但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违规坐支现金、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按业务合同规定及时收取和支付履约保证金及工会未独立设置会计账等问题。
四、市国土资源技术中心有关情况
市财政局于2018年9月18日至25日对市国土资源技术中心2017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市国土资源技术中心基本上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但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现金内控管理欠规范;未按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未及时清理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公务接待内控管理不规范及工会未按规定设置会计账套等问题。
针对问题,市财政局依法依规依程序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要求被检查单位认真进行整改。今后,市财政局将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我市会计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