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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财政局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查后公告

时间:2018-12-06 15:18:59 来源:韶关市财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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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组织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韶财票监〔20182号)的要求,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学院医学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市第一中学、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韶关分行等单位进行了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韶关市财政局检查单位5户。 

  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情况 

  韶关市财政局检查组于2018914日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上能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管理,但存在未及时按规定办理核销财政票据、遗失票据等问题。 

  三、韶关学院医学院有关情况 

  韶关市财政局检查组于2018914日对韶关学院医学院进行了检查。经检查,韶关学院医学院基本上能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管理,但存在未及时按规定办理核销财政票据、超范围使用财政票据等问题。 

  四、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有关情况 

  韶关市财政局检查组于20181011日对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基本上能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管理,但存在未及时按规定办理核销财政票据、超范围使用财政票据、未按文件要求自查自纠等问题。 

  五、市第一中学有关情况 

  韶关市财政局检查组于20181011日对市第一中学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市第一中学基本上能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管理,但存在未及时按规定办理核销财政票据、超范围使用财政票据、未按文件要求自查自纠等问题。 

  六、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韶关分行有关情况 

  韶关市财政局检查组于20181017日对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韶关分行进行了检查。经检查,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韶关分行基本上能按照《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管理,但存在未及时按规定办理核销财政票据、使用完毕的财政票据,未按顺序整理票据存根、未实行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依法依规依程序下达了处理决定,责令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今后,市财政局将严格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进一步规范我市财政票据监管工作。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