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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财政局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前公示

时间:2018-09-12 15:16:59 来源:韶关市财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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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财政票据监管工作,切实加强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财政票据检查工作规范》(财综〔200938号)以及《韶关市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方案》(韶财综〔201834号)的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对在20161231日前于市财政局票据监管中心领用财政票据,但至今未按规定办理财政票据核销工作的有关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检查。为提高检查工作的影响力和震慑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学院医学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市第一中学、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韶关分行。 

  二、监督检查重点 

  (一)市级单位申领和使用财政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自立非税收入项目、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现象;(二)是否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三)是否存在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四)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五)是否存在违反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六)是否按要求使用财政票据管理信息系统。 

  三、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市财政局票据监管中心:8177097 

  检查组组长:张瑞波。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