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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韶关市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7-18 11:00:00 来源:韶关市财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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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及下属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市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办发〔201826)要求,我局被确定为全市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对象。为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相关工作,特制定《韶关市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方案》,请各科室及下属单位遵照执行。

 

 

 

 

                                    

                                    韶关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9日

 

 

 

韶关市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

报告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责任,不断增强全局的法治意识,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相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普法工作格局,为着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办发〔201826文件要求,“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采用实地考察(7月中旬半天时间),查阅资料;履职报告(8月上旬10分钟),现场评议;媒体公示,社会评议(7月下旬)的方式,以韶关市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试行版)、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6项主要任务和关于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依据,对照普法责任清单,报告近三年(2016-2018)来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文件明确要求,市普法办组织举办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我局作为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对象,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精心准备,做好迎接评议团实地考查和报告评议的相关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相关责任科室要按照要求开展自查,逐项对照准备好相关文件、制度、台账等资料以备检查,并按以下要求落实。

1、履职评议工作报告(由法规科、办公室负责)和履职服务评议会发言材料(3分钟精简稿)及视频(或PPT)汇报片(法规科、办公室、数据中心负责)。

2、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见附表1)。

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按照附表内容逐项落实。

3、普法责任清单(见附表2)。

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按照责任清单的内容,根据职责提供增减内容,并提供相关工作台账。

(三)加强协调,按时完成

由于“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时间紧迫,各相关责任科室要加强协调,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内容,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于2018年7月5日前报送局税政法规科

 

附表:1、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

      2、普法责任清单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