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地方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监〔2017〕28号)的要求,我局对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等单位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韶关中一、韶关公信、韶关诺正等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巡查督导,现将有关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韶关市财政局检查企事业单位和会计事务所共计5户,其中:检查企事业单位2户,检查会计师事务所3家。
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情况
韶关市财政局检查组于2017年8月3日至8月8日对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基本上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但仍存在现金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违规重复报销差旅费、违规列支工作餐费、单位工会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三、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有关情况
韶关市财政局检查组于2017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对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1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基本上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但仍存在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清理,固定资产应列未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履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依法依规依程序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责令被检查单位认真进行整改。今后,市财政局将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我市会计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