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地方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监〔2018〕49号)的要求,市财政局决定自2018年9月20日开始组织开展2018年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为提高检查工作的影响力和震慑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市本级被检查单位名单
韶关市华辉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韶关市华利森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韶关市可得工商税务代理有限公司。
二、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执业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
三、联系方式
检查组组长:王晓燕。
检查期间,欢迎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751-8177094、8177095(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办) ,邮箱:sgczjd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