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韶关市本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后公告
时间:2016-05-12 09:47:33
来源:韶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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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地方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监〔2015〕49号)的要求,我局对市防洪管理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国有林场管理处等单位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
韶关市财政局检查组于2015年6月9日至6月11日对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市防洪管理中心基本上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但仍存在会计基础及财务管理不规范、“三公经费”列支不规范、资产核算管理不健全、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二、韶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韶关市财政局检查组于2015年6月23日至6月25日对韶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基本上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但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往来款项及专项资金管理不合规等问题。
三、韶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韶关市财政局检查组于2015年6月16日至6月17日对韶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基本上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但仍存在会计基础和财务管理不规范、“三公经费”列支不规范、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四、韶关市国有林场管理处
韶关市财政局检查组于2015年6月29日至6月30日对韶关市国有林场管理处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基本上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但仍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及时和财务管理不规范、“三公经费”列支不规范、收费收入及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