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韶关市申报2015年广东省美丽乡村
建设试点项目遴选结果的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财农〔2015〕45号)精神和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至申报截止日期,共有南雄市等5个县(市、区)申报2015年广东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并提交了申报材料。
根据粤财农〔2015〕45号的通知要求,和《关于印发<韶关市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韶财农〔2015〕32号)的工作部署,3月27日上午,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对南雄市等5个县(市、区)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并组织专家组进行遴选。遴选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名确定,拟推荐南雄市为我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单位参加省的评审。
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3月30日至4月1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反映。
市财政局联系人:邓国贤 联系电话:8177080
市农业局联系人:魏学兴 联系电话:8888747
韶关市财政局 韶关市农业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