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韶府[2016]35号)的要求,为落实好国家和省市的行政审批改革调整事项,进一步奠定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工作基础,现将《韶关市财政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今后,我局将根据深化改革、法律法规修订和国家和省市最新的改革成果等实际情况,适时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韶关市财政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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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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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事项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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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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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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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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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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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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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工商机关登记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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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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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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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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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对市县工商机关登记企业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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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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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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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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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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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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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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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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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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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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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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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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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财政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