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粤财监〔2014〕15号)的要求,我局对市中医院、市公共汽车公司、市公路管理总站等单位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韶关市中医院
韶关市财政局检查组于2014年5月7日至5月9日对韶关市中医院201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市中医院基本上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医院财务制度》以及《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但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报账票据及手续不合规、在加工物资核算不完整、部分应付福利费及专用基金科目使用不当、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韶关市公共汽车公司
韶关市财政局检查组于2014年5月20日至5月27日对韶关市公共汽车公司201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市公汽公司基本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但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报账票据及手续不合规、收支核算不真实、部分经济业务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费用摊销不均衡、资产核算管理不健全、往来款项核算不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股权投资不合规等问题。
三、韶关市公路管理总站
韶关市财政局检查组于2014年6月24日至6月27日对韶关市公路管理总站201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市公路管理总站基本上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但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报账票据及手续不合规、帐表不符、货币资金收支反映不真实、费用及往来款核算不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韶关市财政局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