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市财政局决定开展2016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为提高检查工作的影响力和震慑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市本级被检查单位名单
市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中心、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二、会计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以及近两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实施情况,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打击资金挪用、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问题。同时,重点关注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情况,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将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作为检查重点。
三、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办公室:8177095
检查组组长:叶伟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