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全面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各类财政资金,“四点发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乳源人民实现共同富裕贡献财政力量。
一、制度先行“强基固本”,逐步构建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体系。通过制定一系列资金管理办法,逐步构建和完善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体系,有效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财政帮扶政策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保障作用。一是牵头制定《乳源瑶族自治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我县涉农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涉农项目和资金的整体合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全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牵头制定《乳源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细则》,进一步明确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重点投入“靶向发力”,有力保障乡村振兴发展资金。一是精准用好上级资金。2021年以来,累计投入中央、省和市上级专项资金超过2.79亿元用于支持全县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其中重点支持“瑶客共生乡村振兴示范带”、“千年古道·百里瑶乡振兴工程”、“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项目实施,有效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打造农业农村优势特色产业;二是县级预算重点支持。2021年以来,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超过3000万元,有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旅游品质。三是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带动作用。投入专项债券资金1亿元支持人居环境整治,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带动地方经济作用。
三、金融帮扶“雪中送炭”,有效拓宽涉农项目融资渠道。一是牵头制定《乳源瑶族自治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为乡村振兴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在规模架构、投资方式、投资方向和分配机制等方面精心谋划,帮扶脱贫人口。二是联合金融机构大力支持涉农项目融资,推动乳源农村金融服务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支持“三农”信贷,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建立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贡献财政力量。2021年以来,县各金融机构已累计为农业重点项目方面发放贷款1.7亿元,涉及农户472户;为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9.5亿元,涉及企业573家。
四、监管护航“行稳致远”,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发挥财政监管和绩效评价的作用,有效推进衔接资金规范化使用。一是严格项目库管理。对涉农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实现项目申报、项目筛选、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绩效考评等程序全流程监管,项目资金实现“按预算、按进度、按质量拨付”。二是完善衔接资金监管机制。各级安排的衔接资金均纳入财政动态监控,对衔接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三是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对年度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加强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自评、重点评价等绩效结果运用,实现评价结果与次年项目资金分配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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