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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完成拨付

时间:2020-09-03 16:02:51 来源:韶关市财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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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韶关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决策部署,结合财政职能,扎实开展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资金申报审核拨付工作。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财金[2020]5号)精神,及时印发了《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韶财外〔2020〕7号),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要求县级财政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宣传介绍政策,确保企业了解政策、知晓申报流程,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中央财政给予贴息支持,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二是部门协调到位。市财政局主动联合市发改局、市工信局、人民银行韶关市中心支行建立《韶关市疫情再贷款政府贴息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做到相关信息实时共享,定期更新企业贷款情况清单,并及时下发至县级财政部门,确保贷款贴息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按照财政部通知要求,采取“先拨后结”方式,加快贴息资金拨付进度,全力支持相关企业扩大产能。

  三是申报审核把关到位。市财政局在贴息资金审核申报过程中准确掌握企业名单及相关资料信息,重点关注贷款发放的企业性质、贷款用途、贷款时间、贷款利率等是否符合要求,审核申请贴息资金金额是否准确,确保申报工作有序高效,申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四是贴息资金拨付到位。我市顺利完成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审核申报拨付工作,共有8家重点企业获得人行专项再贷款约1.45亿元,中央财政贴息总额187.57万元。市财政局在收到省财政厅下达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贴息资金通知后,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在1天之内下达指标文件到县级财政部门,2天之内将资金拨付企业,真正做到了让企业在第一时间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政策。(张燕祥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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