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韶关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启动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推进采购意向公开对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保障企业平等参与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和防范腐败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广东省财政厅总体部署要求,我市在充分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基础上,遵循“先行先试,分步实施、持续推进”的原则,明确从今年7月1日起在市级预算部门开始试行采购意向公开,明年1月1日起,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将全面实施采购意向公开。
为确保公开的采购意向不遗漏、不延误,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年度采购意向公开在部门预算批复后60日内公开;因年中追加或调整等原因未在年度采购意向中公开的项目,由预算单位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予以公开。同时,文件还进一步明确了采购意向公开的主体、渠道、内容和依据等,增加了采购项目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等强制公开的要求,便于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能提前了解采购信息。
目前市财政局已完成政府采购网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建立和完善采购意向填报、汇总以及发布功能,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韶关分网及各县(市、区)区域网站设立“采购意向公开”专栏,面向各类当事人展示全市政府采购意向信息。下一步,市(县、区)两级财政部门将不断加大对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强化政策宣讲,确保各单位按要求实现采购意向的全面公开。(市财政局 刘雾青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