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稳步推进,使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韶关市财政局积极探索绩效管理新模式,做到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早起步、早谋划、早部署,努力构建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落地见效。
一、建制度,完善绩效管理机制
先后印发了《韶关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19-2022年)》、《韶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财政重点评价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韶关市县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韶关市财政资金“双监控”实施细则(试行)》和《韶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自评结果抽查复核机制,从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自评复核、重点评价和工作考核等方面,积极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向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推进。
二、早谋划,明确绩效评价任务
围绕推进改革发展、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领域支出,市财政局提早谋划年度绩效评价任务,选取了扶贫开发、科技创新、社会保险、工业发展、疫情防控等市委市政府关注重点领域的10个项目、8个部门,列入年度重点绩效评价计划。评价对象涵盖部门整体、重点项目、专项债资金、省转移支付资金、市本级和市对下资金等多个维度和类型,绩效评价资金实现“四本预算”全覆盖,并拓展到专项债资金。同时,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列入工作重点,加强对疫情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效益的监管。
三、抓进度,做实财政资金“双监控”
针对疫情防控出台的有关经费保障、财政补助、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等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疫情资金监管,积极开展疫情资金“双监控”,密切跟踪相关财税政策落地实施情况,做到对政策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早了解、早解决,重点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患者救助费用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财政贴息、物资采购等有关财政资金的审核、拨付、管理使用等情况,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规范疫情防控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切实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有效。
四、减负担,简化优化绩效自评
市财政局广泛听取各部门各单位的意见建议,对2019年度绩效自评表格进行简化,优化填报流程和内容,部门进行绩效自评填报时只需填报项目资金概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切实减轻年度绩效自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其中市财政局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采取特殊的绩效管理方式,以“不增加基层人员负担”为目标,推迟绩效自评报送时间,简化了绩效自评表格,通过日常管理相关数据收取资料,突出疫情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降低自评填报难度。
五、强内力,发挥财政管理合力
对照《韶关市市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2019-2022年)》,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任务和工作举措,制定了《韶关市财政局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重点抓好重大政策项目预算评审及绩效评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监控、绩效评价扩面提质、绩效结果运用、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建设、第三方机构参与机制、绩效信息化建设和预算绩效管理考评机制等9项预算绩效管理重点环节工作,加强组织,注重协调,形成了主要责任科室牵头、其他科室参与的全局联动工作机制,细化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时间节点,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人,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借外力,提高绩效管理实效
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与人大监督有机结合,加强协同、发挥合力,市财政局积极邀请3位市人大代表全程参与了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和市供销社等四个部门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现场座谈工作。在座谈会上,市人大代表对我市青少年引导、志愿者服务、城市环境改善等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也就市民关心的校外培训管理、空气扬尘和城市建设等方面从社会效益角度提出了问题和建议。通过借助人大监督力量,倒逼预算单位主动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韶关市财政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