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财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同意韶关市诗亿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时间:2024-03-29 16:24:4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韶关市诗亿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贵公司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上传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及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核,贵公司符合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98号令)的有关要求,同意贵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并颁发电子许可证书,请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相关业务和履行义务,并于取得许可次年起每年4月30日前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申请办理年度备案。

  特此批复。

  韶关市财政局

  2024年3月5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