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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时间:2023-04-24 10:37:5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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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 诉 人: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

  法定代表人:张广胜

  委托代理人:肖粤峰

  被投诉人: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

  相关供应商:杭州绿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人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力合公司)因对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2023年韶关市水质自动监测站及相关仪器设备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编号:SGRC2301002FC)”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3月17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请求:1.重新组织该项目的评审工作,对我公司及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重新评定,并按重新评定的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2.更换代理机构,重新组织招投标工作,在后续的招投标文件评审中,确保评审结果公平公正。


  投诉人称:1.采购项目“2022-2023年韶关市水质自动监测站及相关仪器设备运行维护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六项六:开标、评标和定标中的技术评分部分,我公司的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技术需求合计50分,但评标委员会只给41分,评审专家对我公司存在评审错误,导致我公司技术得分偏低。

  2.2023年3月1日发布的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有部分供应商的技术得分明显偏高,不符合实际情况,评标委员会存在评审错误,未能客观公正的进行评审。

  3.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瑞诚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3日、3月1日上午、下午分别发布了项目三个不同的中标厂家,体现代理公司在评标过程没有做到公开、透明,不尊重政府采购程序,导致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程序怀疑。

  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称:“2022-2023年韶关市水质自动监测站及相关仪器设备运行维护项目”于2023年2月23日在瑞诚公司评标,于2023年3月1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结果更正公告(二次)的中标公告,我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收到投标人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的质疑,我公司于2023年3月7日组织原评审小组对质疑事项进行复核,同时对质疑事项按规定进行了回复;现对投诉内容答复如下:

  1.投诉事项1:我司组织原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3月7日就该投标人的质疑事项进行复核,评审委员会复审结论是:1)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原评审委员会给满分15分;2)对项目及实施区域的了解程度,原评审委员会给10分;3)服务方案,原评审委员会给7.6分;4)应急响应服务方案,原评审委员会给8.4分;5)技术部分结论:41分;综上所述,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审结果准确无误。

  2.投诉事项2:我司组织原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3月7日就投标人的质疑事项进行复核,评审委员会复审结论是: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是两个不同的评分标准,技术部分得分情况并不根据商务部分得分高低情况进行判断给分,而是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打分,所以并不存在未能客观公正评审的情况。

  3.投诉事项3:我司于2023年2月27日接到杭州绿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2023年韶关市水质自动监测站及相关仪器设备运行维护项目”的质疑。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5条、第64条“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可组织原评审委员会重新评审”相关规定,我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复审,经原评审委员会复审,杭州绿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确实存在分值汇总计算错误问题,原评审委员会随即按规定更正评分并由我公司对评标结果进行调整、重新在规定的网站公示中标结果,但因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系统设定原因,无法在第一次结果更正公告中完成最终的中标结果变更,需发布第二次结果更正公告才能完成最终的中标结果变更,我公司已在中标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第三部分 “其他补充事项”中明确注释:“因平台系统设置问题,最终结果以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为准,详见公告具体内容。”

  相关供应商:杭州绿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定时间内没有回复。

  经调查,本机关查明: 

  “2022-2023年韶关市水质自动监测站及相关仪器设备运行维护项目”预算金额310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2023年2月2日,瑞诚公司发布招标公告。2月23日,本项目开标、评标,并于当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月27日,杭州绿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2月28日,瑞诚公司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质疑事项进行复核,复核后变更中标供应商为杭州绿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于3月1日发布两次变更公告,力合公司于3月2提出质疑,3月10日瑞诚公司答复质疑,3月16日提起投诉。

  本项目已签定政府采购合同,尚未付款。

  以上事实,有投诉人提交的投诉材料,瑞诚公司提交的答复材料及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佐证。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一)关于投诉事项 1

  经核查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审报告,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评审因素的评分权重为50分。技术评审因素设置了四项评审内容: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对项目及实施区域的了解程度、服务方案、应急响应服务方案,并分别规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和分值。具体如下:

  “采购需求响应情况”的评审标准为“根据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要求的,得15分;▲项不满足(负偏离)的,每1个扣3分,最高扣至0分”。该项评审内容的分值为满分15分,力合公司的该项评审得分为满分15分。

  “对项目及实施区域的了解程度”的评审标准为 :“根据投标人对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及站点区域地理环境的了解和熟悉情况,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和分析准确程度进行评分:1、对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及站点区域地理环境非常了解和熟悉,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充分理解,分析透彻,提供完整、科学、合理的建议,得15分; 2、对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及站点区域地理环境较了解和熟悉,对项目重点、难点基本理解,分析基本到位,提供较为完整、较科学、较合理的建议的,得10分;3、对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及站点区域地理环境基本了解,对项目重点、难点一般了解,分析及建议的合理性一般的,得5分;4、对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及站点区域地理环境不了解,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不到位,提供的建议缺乏合理性的,得1分。注:未提供不得分”。该项评审内容的分值划分为0分、1分、5分、10分、15分五个等次,力合公司的该项评审得分为10分。

  “服务方案”的评审标准为“结合自动监测站所在地域、人员仪器设备和水质等情况提供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远程监控,巡检、维护的内容与频次,零部件清洁更换,校准等)进行评分: 1、对目标、运维内容、数据保密等方面提供的服务方案比较明确、表述完整、可操作性强得10分; 2、对目标、运维内容、数据保密等方面提供的服务方案基本明确、表述略模糊、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7分; 3、对目标、运维内容、数据保密等方面提供的服务方案一般明确、表述模糊、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 4、对目标、运维内容、数据保密等方面提供的服务方案不够明确、表述模糊差、可操作性差,得1分。 注:未提供方案不得分”。该项评审内容的分值划分为0分、1分、4分、7分、10分五个等次,力合公司的该项评审得分为7.6分。

  “应急响应服务方案”的评审标准为“根据投标人的技术响应级别、维护到达现场响应时间、人员安排、修复故障的保证措施、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的备用方案以及相关安排等进行评分: 1、方案比较明确、表述完整、可操作性强得10分; 2、方案基本明确、表述略模糊、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6分; 3、方案不够明确、表述模糊可操作性差,得2分。 注:未提供方案不得分”,该项评审内容的分值划分为0分、2分、6分、10分四个等次,力合公司的该项评审得分为8.4分。

  上述事实表明,力合公司的技术得分合计41分,除“采购需求响应情况”这一评审内容为满分15外,其余“对项目及实施区域的了解程度”、“服务方案”、“应急响应服务方案”三项评审内容均未达到最高分值等次。而该三项评审内容设置的评分标准表明,该三项评审内容属于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做出专业判断并予以评分。经核查,未发现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存在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之行为。本项目评审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关于:“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的规定。力合公司以其技术得分(41分)偏低为由,投诉认为评标委员会对其实施歧视性待遇,存在评审错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其投诉事项1不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 2 

  首先,根据中标结果公布的信息,本次投标共七家供应商,技术得分分别为:杭州绿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2分、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43分、力合公司41分、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8分、广州尚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0.2分、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39分、⼴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9.6分。本项目技术要求满分为50分,七家供应商的得分从38--43分不等,并无技术得分畸高或畸低的情形。

  其次,本项目《招标文件》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别设置了比较和评价内容各不相同的评分标准,且各项评分标准中并未规定技术部分的评审需比较和评价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得分情况。因此,力合公司以其商务得分满分为由,主张其技术得分偏低,并仅凭投标供应商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尚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商务得分较低,就断定该两公司的技术得分明显偏高,进而认为评审委员会未能客观公正的进行评审,存在评审错误的投诉主张没有事实依据,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五款:“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的规定相悖。力合公司的投诉事项2不成立。

  (三)关于投诉事项 3

  经查,本项目于2023年2月23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因杭州绿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提出质疑,同年2月28日,瑞诚公司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根据质疑事项的审查结果,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排名和推荐排名顺序(前三名)需由原来的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名)、力合公司(第二名)、杭州绿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名)调整为杭州绿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名)、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名)、力合公司(第三名)。相应地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由原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杭州绿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依法对调整后的中标结果予以公告。但由于杭州绿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原评审结果中的综合得分排名和推荐排名为第三名,按照广东省智慧云平台发布更正结果公告的操作流程,无法一次性完成最终中标结果的更正,需按原公告排名顺序逐次进行变更,即需先将原第一名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第二名力合公司,再由第二名力合公司变更为杭州绿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导致2023年3月1日发布了两次更正公告。为了避免产生误解误判,瑞诚公司已在2023年3月1日发布的第一次结果更正公告中注明:“因平台系统设置问题,最终结果以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为准,详见公告具体内容。”

  因此,瑞诚公司、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根据质疑事项审查结果的实际情况,确定杭州绿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瑞诚公司公告的中标结果真实、准确、合法,没有损害力合科技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不违反《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第十条:“发布主体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不得有虚假和误导性陈述,不得遗漏依法必须公开的事项。”的规定。力合公司关于瑞诚公司反复更改中标结果,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的投诉主张,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力合公司的投诉事项3不成立。

  综上,力合公司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驳回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投诉。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依法向韶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韶关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0日

  韶关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文书送达回证

案件名称

2022-2023年韶关市水质自动监测站及相关仪器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送达文书名称及文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韶财采决﹝2023﹞1号)

受送达人

送达地址

送达方式

直接送达

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

代收人签名或盖章及代收理由

受送达日期

备注

  送达人:韶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751-8177227

  注:1.受送达人收到送达政府采购文书后,须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并将本送达回 证立即寄回或亲自送回本机关(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18号6楼602 室 韶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邮编:512026)。

  2.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政府采购文书的,请在备注栏注明拒收原因,并把政府 采购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所在地,由有关人员签名或盖章的,即视为送达。

  3.代收政府采购文书的,由代收人签名或盖章的,还应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及代收理由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