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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11-29 16:28:0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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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市教育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03号),现提前下达你县(市、区)、单位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详见附件)。此款收入列2023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04高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做好2023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普通高中公用经费相关支出。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各县(市、区)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资金明细

  2.绩效目标表(2023)年

  韶关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1

提前下达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资金明细表

地区

2021-2022学年公办普通高中学生人数(人)

最低补助标准

(元/人)

省财政

分担比例

省财政提前

下达金额

(万元)

备注

韶关市合计

32,229

 1,000

-

1,612


韶关市本级

12,349

 1,000

50%

 617


曲江区

5,358

 1,000

50%

 268


乐昌市

7,491

 1,000

50%

 375


始兴县

3,574

 1,000

50%

 179


新丰县

3,457

 1,000

50%

 173


附件2

绩 效 目 标 表(2023)年

资金名称

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补助资金

省级财政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

资金情况
(万元)

本次下达金额

中央资金

0.00

省级资金

61481(其中:省本级423,对下转移支付61058)

年度总体绩效目标
(概述)

一是按照 “明确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原则,确定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建立公办普通高中公用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二是省重点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县(市、区)落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制度,缩小地区间公共投入差距,不断提高高中办学经费水平。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最低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三级指标目标值




数量指标

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补助人数

≥156万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8%

质量指标

补助覆盖率(%)

100%

补助达标率(%)

100%

每生补助标准(元/人)

≥1000

时效指标

财政补助资金拨付

到位率

省人大会批复预算后

30日内下达

成本指标

预算控制

支出不超预算金额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公办普通高中教学

通过补助教学业务费、日常维护费等,维护学校正常运行与保障教学质量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提升经济欠发达

地区公办普通高中

办学水平

通过持续落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制度作,从而缩小地区间公共投入差距,逐步提升高中办学经费水平,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师生满意度

≥85%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