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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4-26 11:36:2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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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财政局、武江区财政局、曲江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257号)及市教育局分配方案,经市政府批准,现下达你区2022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资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此款收入列2022年“1100245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2年“20502 学前教育”相关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补助资金,严格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3 号)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你区应相对集中安排资金,集中财力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着重用于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巩固学前教育“5080”攻坚行动成果,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重点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脱贫地区倾斜,投入一所,见效一所,严禁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严禁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严禁超标准豪华建设。原则上不得用于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补助(或生均公用经费)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

  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2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

  韶关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1日

附件1

2022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序号

地区

资金用途

金额

(万元)

备注

1

浈江区

用于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建设及购置设备设施

100


2

武江区

用于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建设及购置设备设施

250


3

曲江区

用于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建设及购置设备设施

53



合计


403




附件2

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教育部

省级财政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

资金情况(万元)

中央补助

403

主管部门

韶关市教育局

年度总体目标

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00%以上,全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0所,新增公办学位5520个,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学位占比,重点支持市辖三区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

≥80%

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

≥5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100%

改善市辖三区公办幼儿园办学条件

≥5

市辖三区新增公办学位1000个

≥10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师生满意度

≥80%

家长满意度

≥80%

注: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指的是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数总数的比率。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