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广旅体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276号)的内容,现提前下达2022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此项资金收入列2022年度“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2022年度“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0〕156号)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2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2.绩效目标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1
2022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提前下达分配情况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