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
  • 扫一扫
    打开 · 手机版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博
  • 扫一扫
    关注 · 政务微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韶关市财政局 >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收回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1-09-16 09:45:1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打印】 【字体: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收回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1〕82号),经市残联研究提出方案,现收回2021年补助地方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 (具体单位、额度见附件)。列入2021年公共预算收支科目第2081199项“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科目。

  附件: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收回表

  韶关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7日

附件

2021年中央补助地方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收回表

单位:元

地区

小计

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精准康复及辅具适配服务项目

20811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2081199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合计

-56,800.00

-16,800.00

-40,000.00

曲江区

-17,200.00

-7,200.00

-10,000.00

新丰县

-6,400.00

-6,400.00

乐昌市

-33,200.00

-3,200.00

-30,000.00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