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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积极部署“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时间:2019-03-07 09:47: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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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组织开展好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倡导诚实守信的和谐社会理念与氛围,增强企业、个体工商户诚信经营的营商意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消费安全,大力建设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近段时间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部署和筹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一、举办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联合市直行政部门将于2019315在韶关市百年东街中山广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纪念现场活动。结合2019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活动主题,设置宣传走廊,宣传展示“职能部门职责与成果”、“消费维权知识”、“诚信经营理念”、“善美韶关”等内容,发布消费警示、刊登典型维权案例、展示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职能和成果,普及维权知识,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弘扬“诚信经营 理性消费”的新消费理念。

二、表彰2018年度消费维权人物。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参与下,在促进消费、倡导诚信、依法维权等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涌现出一批消费维权人物。

三、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创建活动。根据国家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及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要求,强化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升消费品质,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创建“放心消费环境”相关规定,结合韶关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活动。经过评审和网络微信投票,全市产生了210家“放心餐馆”、64家“放心药店”、80家“文明餐桌示范单位”、100名“文明服务员”,将在活动现场进行展示。

四、展示2018“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广泛征集2018年全市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消费维权重大案例。筛选出的“2018年韶关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在“3.15”活动现场宣传区及开展的“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市场”等活动进行展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警示宣传,防止掉入消费陷阱。

五、运用媒体广泛宣传“3.15”活动。加强与《韶关日报》、《韶城一周》报刊及韶关市电视台协作,广泛宣传“3.15”期间的各项活动,以韶关民声网为平台详细解读2019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活动主题,宣传“消法”,宣传消费年主题内容,发布消费警示,刊登典型维权案例,展示诚信企业的良好形象,为广大消费者送去维权知识,提升维权视野,进一步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

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注重扩大舆论宣传,依托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网站等传播渠道营造有利舆论氛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紧扣“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加强消费知识宣讲,向消费者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常识。

七、开展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3.15”期间,联合相关部门在韶关市东郊垃圾填埋场对2018年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进行无害化销毁。

八、做好领班执勤工作。宣传活动期间,加强与政府热线12345平台运行工作的协调,成立“3·15”活动执勤小组,负责协调指挥处置活动期间投诉、举报等消费维权职责。加强“3.15”期间曝光问题的后续处理工作。组织对曝光重点企业进行行政约谈,依法严厉查处曝光侵权案件,与新闻媒体合作,对受理的投诉举报进行公开报道。(市市场监管局)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