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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聚焦发力 全面推进“三农”工作

时间:2022-03-01 11:30:47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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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文件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部署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我市在落实去年出台的“3510”一系列文件的基础上,紧紧围绕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在农业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农业资源资产价值化、乡村振兴保障等方面重点发力,印发出台《韶关市水果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等10个文件,通过系统化谋划、产业化思维,推进乡村“五大振兴”,让农业强起来、让农村美起来、让农民富起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确保我市乡村振兴工作走在全省第一方阵。

  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优势农业产业

  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大力发展县域范围内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产业,推动形成“一县一业”发展格局;开展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完善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对此,市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21个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引领作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水果、茶叶、食用菌三大优势产业的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发展布局和发展举措。此外,将注册水果、茶叶全市区域公用品牌,制定统一标准,实施统一宣传,擦亮韶关农产品品牌,全面推动全市水果产业、茶产业规模化、高端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同时,印发《韶关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健全市、县、镇、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布局合理、职能明确的“市县镇三级检测+生产主体自我检测”的“3+1”检测网络,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加快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形式、前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关口等十方面内容,从而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深入实施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行动

  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要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要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

  对此,我市着力打造美丽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印发《韶关市开展“个十百”乡村振兴擂台赛活动实施方案》,大力开展“个十百”乡村振兴擂台赛活动,计划每年评出2条美丽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10个美丽乡村、100个美丽庭院,在涉农项目和资金安排中给予适当倾斜。通过“擂台比武”方式,在全市上下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把推进乡村振兴由“要我做”变成“我要做”,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助推我市乡村振兴上新台阶。

  为擦亮我市农村发展底色,印发《韶关市开展村庄清洁大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每月在“村庄清洁日”开展村庄清洁大行动,重点清理房前屋后卫生、农村卫生死角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将村庄清洁大行动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通过制度奖优罚劣。

  进一步实现农业资源资产价值化

  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膜科学使用回收,支持秸秆综合利用。

  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实际,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问题,印发《韶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高值化利用工作方案》,明确畜禽养殖废弃物高值化利用的目标、任务,其中支持建立第三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心,将畜禽粪污转化为能源和肥料化产品,实现畜禽粪污利用高值化。同时,规范畜禽养殖准入门槛,在养殖用地、防疫条件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促进小散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养殖转型,到2025年,规模养殖比例达85%以上。

  针对秸秆综合利用问题,印发《韶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试行)》,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将采取推广秸秆还田为主,基料化、肥料化、原料化为辅的“一主三辅”产业化利用模式,重点对水稻秸秆灭茬粉碎还田作业、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购置、水稻秸秆产业化利用等环节进行奖补。计划到2025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县秸秆产业化利用率达30%以上。

  扎实做好乡村振兴保障

  中央一号文件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要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

  今年是我市的“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我市印发《韶关市开展“万名乡贤帮千村”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建立乡贤资源库、谋划乡贤帮扶项目、畅通乡贤帮扶渠道、树立优秀乡贤典范,把“乡贤资源”打造成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抓手、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集聚正能量的重要渠道、增进乡村和谐的重要力量,营造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氛围。

  同时,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机制,印发《韶关市建立乡村振兴金融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将建立各县(市、区)乡村振兴金融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联席会议制度,设立县(市、区)乡村振兴金融信贷风险补偿金,采用“风险补偿金+借款人+银行”的政府增信合作模式开展乡村振兴信贷业务,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质效,助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转载韶关日报  杜海涛)

  (严禁第三方复制和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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