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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全域创森取得新进展

时间:2019-06-03 10:05: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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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正式复函广东省林业局,经综合审查,对南雄市、仁化县建设国家森林城市予以备案,说明南雄市、仁化县具备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基础和条件,正式加入“创森”行列,这同时也表明我市推进全域创森又迈出坚实的一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在复函中希望南雄市、仁化县把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备案和规划实施均超过两年的时间要求,认真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布局、加大奖金投入、广泛宣传发动、注重求真务实,扎实推动森林城市高质量发展。同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明确表示,将对南雄市、仁化县森林城市建设给予积极指导和大力支持。

根据《韶关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7年)》提出的工作目标,我市力争在2021年获得“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并同期在全市7个县(市)开展县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全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首个全域国家森林城市地级市。目前,始兴县已在2018年列入省“创森”试点县之一,力争在今年通过检查验收,成为全省首批县级国家森林城市。除此次通过国家备案的南雄、仁化外,其余4个县(市)均启动了“创森”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已正式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发函申请备案。

据了解,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行“双备案”。申报城市政府提出创建申请,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备案后,应尽快开展资源本底调查,编制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范(规划期至少10年),并将批准实施的正式文件和规划文本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备案。按照备案的总体规划实施满2年后,申报城市按照创森工作目标开展自查验收,自查合格后,按照要求将有关材料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修复司,请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派出专家评组开展核查验收。经验收达到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后,将在中国城市森林建设论坛上获颁“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转载韶关日报  黄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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