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0〕86号)、《韶关市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紧密结合,依托婚姻登记场所,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扬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形成良好的婚姻家庭风气。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各婚姻登记机关要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免费提供婚前教育、离婚劝导、矛盾调解、危机处理、法律咨询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推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走进社区,整合民政、法院、司法、团委、妇联等部门优势资源,探索“法律+婚姻家庭”“社工+婚姻家庭”“志愿服务+婚姻家庭”等服务模式,不断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专业人才和服务机构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积极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
各婚姻登记机关要设置婚姻家庭颁证场所,利用“元旦、春节、五一、七夕”等传统节日,组织举办集体结婚颁证仪式,设计文化内涵丰富的颁证词,鼓励当事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见证,使新人在庄重神圣的法律殿堂宣告合法婚姻缔结。
(三)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各地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使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相得益彰、互促共荣。深入推行移风易俗,倡导喜事新办简办,整治高额彩礼、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四)深化家庭家风家教建设
各地要弘扬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加强尊老爱幼、夫妻互敬、家庭和睦、邻里互助、崇尚道德、重视教育、诚信守礼、勤俭节约的家风家教建设。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单位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教育作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慈善楷模,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推动婚俗改革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贯彻落实。要找准婚俗改革、婚姻家庭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理、文明建设的结合点,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力求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加强部门配合
要结合贯彻落实《韶关市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广东省改革婚丧礼俗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调动相关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协调法院、团委、文明办等部门和单位,统筹资源、整合力量,形成合作共建机制,合力推进婚俗改革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
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城乡社区治理等相关工作,市民政局将联合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调研,督促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不断总结经验,促进我市婚俗改革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