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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政策效应推动高质量发展
——我市以改革攻坚规范治理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

时间:2022-11-18 11:18:11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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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今年以来,我市开展“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工作,聚焦打破制约改革发展的桎梏,构建“1+1+22”政策体系,推动18个重点领域“立改废”973项制度机制,打通政策创新和制度供给“最先一公里”,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撑。

截图-2022年11月18日 10时26分23秒.png

构建解难题促发展政策链

  聚焦破解发展难题、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我市加快建章立制,新出台政策制度225项、修订31项、废止30项,构建解难题促发展政策链,以壮士断腕的勇气破解发展“五困”,为高质量发展打开新空间、释放新动能。  

  夯实绿色发展基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重要成效,入选生态环境部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出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制定实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新丰环保监督案例入选全省十大优秀案例。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石漠化地区综合治理项目入选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大范例和全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典型案例。完善南岭国家公园建设标准规范,森林城市建设五大体系24项工程、36项指标全部达标,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开展全省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编制“十四五”生态林业产业规划,5个基地被认定为省首批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基地。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我市获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国家试点。  

  加快产业转型发展。编制产业地图,因地制宜做好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获批中国(韶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韶关联动发展区。出台半导体产业发展规划、促进电子信息制造业招商引资若干支持政策,修订完善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制定创新资源落地项目绩效管理办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成功争取省出台政策支持我市建设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研究制定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办法,推动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5个,其中翁源兰花产业园被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文旅资源开发改革专项试点工作,出台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民宿发展等扶持政策,创建省级文化和旅游特色村3个、省级乡村旅游精品线路3条。  

  规范资源开发利用。出台市属国企参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引,强化资源高效统筹和高效配置。出台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规定、矿产资源“净矿”出让和绿色高效开发利用实施方案,规范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整治“小散乱”问题,全市实现涉矿收入16.85亿元。制定加强煤矸石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意见,编制煤矸石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规划,争取到市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国家级改革试点。出台天然气利用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专项规划,推动各地城燃企业整合,浈江、武江、南雄、始兴等“县县通工程”实现投产通气。  

  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完善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内审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土地审批供给效率。推进园区社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试点,出台工业、物流仓储建设用地使用权带方案出让工作指引,推动“带方案”出让16宗。建立浈江区、武江区留用地试行计划指标管理机制,规范农村集体留用地安置管理,分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落实首批留用地279.71亩。出台市本级闲置和低效用地处置工作指导意见,加快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全市消化批而未供土地约1.62万亩,处置闲置低效土地6874亩。  

  推进城镇精细化管理。修订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政策措施,出台住房支持、就业创业等配套政策11个,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出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政策制度,开展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管理专项整治,有效整治道路乱挖、井盖乱设、管网乱铺等问题。制定城中村微改造工作指引,推进城中村微改造12个,实施市区老旧小区改造129个。制定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和重新挂牌保护方案,健全古树名木保护机制,保留城市记忆。出台扶持建筑业发展意见,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完善抓服务优环境政策链

  将营商环境领域摆在开展“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工作的突出位置,我市在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招商服务、维护公平竞争秩序、降低市场主体负担等方面建章立制,新出台政策制度89项、修订19项、废止19项,完善抓服务优环境政策链,着力破解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堵点痛点问题,加快推动形成亲商便民、开放包容的营商环境。  

  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推行新开办企业线下“全市通办”,办理程序压缩至1个环节,开办企业指标在粤东西北地区排名第一。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建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风险分级检查标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出台水气外线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实施细则,推行并联审批,外线工程行政审批承诺时限压缩了15天。推行“带抵押过户”办理二手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新模式,实现“转移登记+抵押首次登记”等15种组合业务合并办理。  

  提升招商服务质效。修订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评价细则、产业园区绩效考核办法,出台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实行“店小二”“服务员”式全方位服务。建立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加快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优化市领导和市直部门挂点联系工业企业制度,建立解决企业诉求“一跟到底”工作机制,出台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事指南,形成受理、办理、反馈、回访、考评闭环管理机制,共收集企业诉求284条,办结246条。建立乡镇(街道)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引导镇(街)更好地参与招商、服务招商。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上线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实现工程建设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推广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与中山等19个地市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书。上线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实现全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和业务“一网通办”。出台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意见,探索“观察期”管理,采取柔性措施促进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实行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曝光24起反面典型案例。  

  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出台深化新开办企业全流程马上办零成本实施方案,减免刻章收费,清除企业开办最后一项费用。实施涉企收费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公用事业领域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行为。加快天然气市场化改革,企业用气成本明显降低。开展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专项行动,修订融资服务资金管理办法,建立金融纾困“企业名单制”,降低融资成本。建立首贷服务惠企融资体系,打造“2+9+N”线下首贷服务架构,服务首贷户433家,促成融资7.11亿元。

优化惠民生保稳定政策链

  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我市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民生“五盼”,新出台政策制度200项、修订33项、废止35项,加快优化惠民生保稳定政策链,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构建安居乐业、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制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指引,出台残疾人就业办法,修订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实施办法,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784人,推动残疾人就业2561人。制定实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全面规范“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推动5所学校理顺体制机制,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占比下降到3.86%,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组建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推进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实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出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制定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推动形成点单、派单、接单、评单相贯通工作模式,完成506个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增效达标建设。出台深化殡葬改革十五条及4个配套政策,进一步规范公墓管理,补齐殡葬服务短板弱项。  

  筑牢民生保障体系。持续落实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创新推进乡村振兴车间建设,投入运营车间88个,带动农户就近就业。出台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修订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和档案管理办法,强化临时陷入困难家庭和个人基本生活保障。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加强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实行家庭无障碍改造823户。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生活保障或补贴标准持续提高。实施统筹兜底民生社会工作服务,实现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健全完善招善引爱工作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等制度,募集善款3080.9万元,筹集物资价值2152.3万元。出台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现全市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覆盖。  

  巩固基层治理基础。出台健全政法工作机制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在7个关键领域建立12项制度机制。建立执法司法监督数据和信息共享机制、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规程,推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持续深化镇(街)体制改革,建立县域内乡镇(街道)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健全镇(街)统一指挥协调机制,推动更多力量和资源下沉基层。出台加强和规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意见,基本完成两个试点村“村改居”工作。制定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检查评估指引和述职工作指引,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双报到”工作机制,构建“吹哨报到”联动调度指挥体系,开展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活动4.3万场次、党员报到39.3万人次。  

  狠抓风险防范化解。优化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出台会议(活动)疫情防控等工作指引,进一步提升快速响应和指挥调度能力。推进防汛救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效应对“龙舟水”期间雨情汛情灾情“大考”。建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常态化考评约谈工作机制,出台渡口渡船和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制定金融稳定应急预案,全面排查整治金融风险。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建立突发敏感网络舆情全流程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实施24小时全天候舆情联动机制。

健全强治理提效能政策链

  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我市加快健全强治理提效能政策链,新出台政策制度210项、修订55项、废止27项,着力破除作风“五弊”,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高效能治理助推高质量发展。  

  加强政治能力建设。印发贯彻落实审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实施意见及清单,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的范围、程序等。完善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联系走访政协委员、规范商(协)会建设等制度,凝聚起团结奋斗的力量。实施激励约束干部专项行动,推动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给予正向激励73人、负向约束3人。紧盯“关键少数”,出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落实方案及4个配套制度,明确具体监督措施23项,有效破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  

  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修订市委、市政府“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机制,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针对上推下卸、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制定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加快推动重点工作提质增效意见,提高运转效率和工作效能。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出台审计整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出台市管职级公务员管理办法,统筹安排100名职级干部参与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  

  推行工作落实闭环机制。制定实施进一步提升市直单位机关执行力专项行动方案,构建工作落实闭环管理机制,完善工作责任体系,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指引,开展“双统筹”攻坚战等实地督查,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核查督办“互联网+督查”问题线索547条。出台“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纪律作风保障工作方案,坚持不懈抓纪律、抓作风,以严明纪律和过硬作风保障工作落地落实。(转载韶关日报 何宏银 戴湘雄 张伟 冯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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