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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领导引领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出台制度推动人大常委会机关政治建设

时间:2022-08-12 10:44:54 来源:韶关日报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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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关于深化改革攻坚、加强规范治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制定《中共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等党内法规,重点围绕人大立法、决定、任免、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应该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制度》已经市委同意并印发实施。  

  制定出台《制度》,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更好地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定请示、报告、报备“三个清单”,构建事前请示、事中汇报、事后报告全链条制度闭环,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制度》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政治导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实事求是为原则,分别明确了:召开重要会议、立法工作、重大事项决定、监督调研、换届选举和人事任免、人大自身建设等须向市委请示的事项;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承办组织重要会议、依法履职等须向市委报告的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等须向市委报备的事项。  

  《制度》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从制度层面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更好地保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转载韶关日报 邓琪蓉)

  (严禁第三方复制和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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