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曾经辉煌的广东省工业重镇,韶关近年来的发展与珠三角乃至周边地区相比,存在一定差距。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激烈的区域竞争态势,韶关如何奋起直追、再创辉煌?
县域经济、镇域经济是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镇域强则县域强,县域强则市域强。8月2日召开的中共韶关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县域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推动我市县域经济突破性发展和镇域经济特色化发展作出了明确指引。
出台背景:加快推进县域镇域经济发展
要实现韶关高质量发展,必须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掌握我市县域发展情况,更好地谋划推动县域镇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5月29日至6月9日,市委书记王瑞军率队深入10个县(市、区)、12个中心镇开展深度调研,并召开了11场座谈会。
在《意见》的起草工作中,市委高度重视,强调要结合中央一系列新判断新要求新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最新部署要求,全面、准确摸清我市县域镇域经济发展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发展经验,就我市关于推动县域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具有针对性强、指导性强、操作性强、实效性强的实施意见。
8月11日,《关于推动县域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意见》共分六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第二部分为“差异化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包括优化县域发展定位等9方面内容。第三部分为“分类推动镇域经济发展”、第四部分为“多措并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第五部分为“全面深化改革”、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
《意见》站在全市的战略高度对县域、镇域的发展作了整体布局,统筹区域经济发展方向,为韶关如何加快推进县域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给出了答案、指明了方向。
亮点一:差异化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意见》的亮点之一是提出差异化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对十个县(市、区)县域经济发展定位进行了优化,帮助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在区域经济布局中找准定位、发挥优势,推动县域经济突破性发展。
《意见》提出:支持浈江区全力打造全市新型工业化战略重地,争当韶关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支持武江区加快中心城区核心区建设,打造韶关“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先行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率先突破区。支持曲江区坚持韶关中心城区发展定位,打造韶关高质量发展最大增长极。支持乐昌市完善城市功能布局,做大做强县域、镇域经济,打造韶关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和粤湘开放合作先行区,建设成为具有多元魅力和发展活力的省际门户城市。支持南雄市突出城市功能,发挥苏区政策优势、生态优势和区位优势,打造粤赣区域生态经济合作示范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和探索“双碳”目标实现路径走在全市前列,争当全省苏区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支持仁化县争当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县,打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韶关样板。支持始兴县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跨越式增长中走在前列,争当强化镇域经济发展先行示范县。支持翁源县打造全面对接融入大湾区先行示范区,争当全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和镇域经济发展先行军。支持新丰县加强城市设计,充分利用毗邻大湾区的地理位置优势,奋力打造韶关融湾先行区、优先发展桥头堡。支持乳源瑶族自治县打造大健康产业集聚发展地,走在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县前列,建设全国少数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县。这些定位清晰准确,为各县(市、区)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形成特色鲜明的县域经济业态,实现差异化高质量协同发展作出明确指引。
产业兴则县域经济强。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并形成不同的产业发展模式,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意见》用了较大篇幅,从高水平推进新型工业化、以产业化思维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推动文旅体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加快推动外贸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以及全力推进县城扩容提质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亮点二:科学划分镇域经济功能
镇域经济是县域经济的基础,是壮大县域经济总量、提升县域竞争力的关键环节。然而,长期以来,我市镇域发展没概念、没功能、没责任。市、县两级对乡镇一级的职责定位主要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赋予乡镇一级抓经济的权责几乎没有,对乡镇经济工作并不作考核,镇一级经济发展功能和公共财政能力薄弱。《意见》对推动镇域经济发展进行了积极探索。
要做大县域经济总量,必须强化乡镇(街道)经济功能,使其承担更多发展任务。因此,《意见》提出,要分类推动镇域经济发展,科学合理划分镇域经济功能。根据目前各乡镇(街道)的经济基础、区位、城镇人口聚集能力、资源等条件,《意见》将全市105个乡镇(街道)分为9个重点镇(街道)、36个中心镇(街道)和60个一般乡镇三类。乡镇(街道)分类将适时根据经济和人口的发展变化进行调整。对不同类别乡镇(街道),结合各自实际,科学施策,破除瓶颈,释放发展“镇”能量。
《意见》还提出:建设一批经济强镇(街道),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建成1至2个县域副中心,打造一批工业、农业、商贸、文旅强镇,创建一批省级特色小镇;统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力争到2025年,形成一批可在全省推广的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经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韶关乡村振兴“3510”(三项重点工作、五大改革、十大行动)工程,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
亮点三:深化改革用好考核“指挥棒”
为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意见》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以推进扩权强县强镇(街道)改革、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改革、推进跨区域交流合作四大改革作为支撑,切实推动我市县域镇域经济步入发展“快车道”。
《意见》要求赋予县(市、区)更多的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乡镇(街道)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乡镇(街道)干部力量配置,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确保乡镇(街道)人财物相匹配、权责利相统一。推进市、区两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优化乡镇(街道)财税分享机制,依据镇域税收贡献实施财政奖补政策。支持乡镇(街道)整合国有和集体资源资产,探索政企分开公司化经营管理模式等,充分释放县域、镇域发展活力。
同时,《意见》提出要多措并举完善交通、能源、水利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强用地保障、资金支持、人才支撑等保障措施。并特别提出,要强化考核“指挥棒”,完善《韶关市县(市、区)工作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制定乡镇(街道)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方案,首次提出对乡镇(街道)经济发展成效进行考核评价,引导乡镇(街道)强化抓经济的意识、提升抓经济的能力,推动镇域经济特色化发展,打造经济发展新增长极。
在对接融入“双区”和两个合作区的大背景下,《意见》的出台,为我市推动县域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擂响了战鼓。蓝图已绘就,奋战正当时!(转载韶关日报 薛柏华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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