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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韶府〔2019〕32号)

时间:2019-10-10 10:06:59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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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韶关新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市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华旭初    常务副市长,协助殷焕明同志负责市政府日常工 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税务、金融、应急管理、消防、统计、军民融合发展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支队、统计局、金融局、接待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韶关调查队,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以及金融机构驻韶机构和分支机构,烟草工作。

其他市政府领导同志的分工不变。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9926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