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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公安局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韶关市中心城区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通告 (韶公通字〔2019〕第2号)

时间:2019-07-01 10:23:00 来源:本站编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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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公安局、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韶关市中心城区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通告》已分别经市公安局长办公会议和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经韶关市法制局合法性审查,审查号:韶法审〔20196号,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韶关市公安局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

201971

 

 

 

韶关市公安局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韶关市中心城区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通告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韶关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的具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的拖拉机运输机组和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登记管理以拖拉机名义核发牌照的其它机动车适用本通告。

二、禁止通行区域:

浈江区:S246线黄岗铣鸡坑桥以南,乌教塘铁五局四处前京广铁路立交桥以西,X796线与北环高速公路S84良村收费站出口连接线交汇路口以南, G323线与黄金村大桥交汇路口以南,莲花大道以西,大学路与莲花大道交汇路口以西,韶赣高速公路G6011乐村坪收费站出口以西区域。包括前进路、凤凰路黄金村大桥至五里亭大桥路段、碧桂园凤凰城片区、X848线碧桂园凤凰城路段、莲花大道(全段)、韶南大道(全段)、北江路(全段)。

武江区:X313线与十里亭大桥南端交汇路口以东,京港澳高速公路G4韶关收费站出口以东,G323线西联镇甘棠村委会以东区域。包括武江科技工业园片区、沐溪工业园片区、莞韶工业园片区、甘棠工业园片区、芙蓉新城片区、建设路、十里亭大桥、碧亭路。

曲江区:韶钢工业大道(马坝大道北—韶关钢铁厂)以南,画眉山路(马坝大道中—韶关钢铁厂)以南,韶钢路与画眉山路交汇路口以西,马坝大道南与G106线交汇路口以北,狮岩南路与S253线交汇路口以北,X316线(狮岩三路)S253线交汇路口以东,六祖大道以东区域。包括韶钢工业大道、画眉山路、韶钢路、狮岩南路、狮岩三路、六祖大道、马坝大道(全段)。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对强行通行,不听从公安民警劝阻,拒绝、阻碍执勤民警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拖拉机禁行范围图

 

 

附件

 

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拖拉机禁行范围图

 

 

 点击查看相关图解:部门图解:韶关市公安局 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韶关市中心城区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通告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