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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6-08-19 | 发 布 日 期: | 2016-08-19 |
小龙虾消费温馨提示
小龙虾消费温馨提示.doc
摘选自: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我省发生若干起因食用小龙虾而导致出现横纹肌溶解症的案例。为引导安全消费,保障民众饮食安全,现就小龙虾消费温馨提示如下:
一是在外就餐吃小龙虾时,选择持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消费。网络订购小龙虾时,也要确认供餐单位的有效资质。不要光顾街头流动摊贩或无证经营单位。
二是进食小龙虾时,仔细观察一下小龙虾的躯体,选择尾部蜷曲的小龙虾进食。不要进食感官异常的小龙虾。
三是由于小龙虾蛋白质含量高,而蛋白质腐败后对人体健康会带来很大损害,因此不要进食“隔餐”小龙虾。不要过量食用小龙虾。
四是对小龙虾过敏的人,要自觉抵御小龙虾美食的诱惑,避免发生过敏性食物中毒。
五是自行烹饪小龙虾,建议用清水浸泡2~3个小时后,刷洗干净、高温煮熟后食用。
六是凡进食小龙虾后24小时内出现全身或局部肌肉酸痛者,要及时到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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