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研究,我局拟批准《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府前中路10号 邮编:512000 联系电话:0751—6669401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建设规模(内容) | 1 | 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工程建设项目 | 韶关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枫湾河塘口附近 | 韶关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拟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在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枫湾河塘口附近实施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为满足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生产用水,从枫湾河取水供给垃圾焚烧发电厂,主体工程:新建取水泵站、新铺设3km的输水管线、新建挡河水陂。公用工程:供电系统。环保工程:废水治理(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防尘及冲洗用水,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设施);废气治理(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施工围挡、地面压实、土方覆盖土工布、场地清扫、定期检修、运输车辆苫盖篷布等措施);噪声治理(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布置施工围挡,规划运输路线,敏感路段减速禁鸣等措施;运营期采取优化设备选型、减振、建筑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固废治理(施工作业不产生弃方;建筑垃圾分类处理,能回收的回收,不能回收的拟就近堆放于焚烧厂厂区预留用地东北角,留待后期综合利用,不外弃;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绿化(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过程中破坏的原有植被进行恢复)。 |
附件:《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韶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取水工程环评报告表-送审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