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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20-01-08  发 布 日 期:  2020-01-08 
关于金光食品(韶关)有限公司料理车间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韶曲环审〔2020〕2号

关于金光食品(韶关)有限公司料理车间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金光食品(韶关)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金光食品(韶关)有限公司料理车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申请资料收悉。经我局审核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金光食品(韶关)有限公司拟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在方便面车间东北角扩建料理车间(新建1条年产1400吨粉包生产线、新建1条年产600吨酱包生产线)(以下简称为该项目)。该项目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3°30´42.15",N 24°41´8.11",占地面积753.96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煮酱区、酱包区、配料区、拌粉搅拌区、粉包间、扒葱区、预处理区。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经过建设单位在油烟产生点安装的收集罩,收集后的油烟依托现有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经专门的烟道通至车间顶部,依托现有排气筒2#排放;生产废水依托现有废水处理实施进行预处理;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地埋式三级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固体废物依托现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点;对主要噪声源安装隔声、减振装置。项目新增劳动定员30人,生产制度为单班12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日。

二、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你公司须认真研读《报告表》,按《报告表》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保措施进行建设。在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并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完成后,你公司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另外,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规定的范围,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依法持证按证排污。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由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应急与监察股负责。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曲江分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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