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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20-07-17 | 发 布 日 期: | 2020-07-17 |
雄农扶办〔2020〕11号 关于下拨南雄市面上非贫困村贫困户住房和家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的通知
坪田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2020年4月2日上午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做好贫困户住房和家居环境提升工作,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你们申请的面上非贫困村贫困户住房和家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共计498955元下拨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贫困户住房提升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此项资金请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报账程序完成资金报账,并妥善保管报账资料,以便日后接受各级各部门监督检查。 附件:1、市直各有关单位名单 2、南雄市面上非贫困村贫困户住房和家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汇总表
南雄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雄农扶办〔2020〕11号 关于下拨南雄市面上非贫困村贫困户住房和家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的通知.pdf 附件2:南雄市面上非贫困村贫困户住房和家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汇总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