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6-07-14 | 发 布 日 期: | 2016-07-14 |
2014年乐昌市水务局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乐昌水务局是主管全市水务工作的职能部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共10个,分别是:是水务局本部、乐昌市水政监察大队、乐昌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乐昌市梅花灌区水利联合所、乐昌市丰收水库管理所、乐昌市东洛水库管理处、乐昌市龙山水库管理处、乐昌市廊北灌溉工程管理处、乐昌市机电排灌管理总站、乐昌市金鸡水库管理所。 局机关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有关水利项目初步设计;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4)承担水资源保护责任。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市重要江河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引用水水源、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 (5)组织、指导水利设施、市管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6)承担防治水土流失责任。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监管; (7)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和机电排灌工作; (8)指导、监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处理本地区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 (9)负责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务信息化建设; (11)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低温雨雪冰冻工作,负责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2)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1、局机关共有行政编制 21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在编17 人,退休39人。 2、乐昌市水政监察大队共有参公事业编制12 人。实有在编9人,退休人数3人。 3
、乐昌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6人。实有在编6人,退休人数0人。 4
、乐昌市东洛水库工程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25人。实有在编1人,退休人数0人。 5
、乐昌市梅花灌区水利联合所共有事业编制22人。实有在编5人,退休人数9人。 6
、乐昌市丰收水库管理所共有事业编制10人。实有在编3人,退休人数2人。 7
、乐昌市龙山水库管理处、乐昌市廊北灌溉工程管理处、乐昌市机电排灌管理总站和乐昌市金鸡水库管理所属于定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其人员情况未纳入当年部门决算。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
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扎实做好防汛防旱防风工作;二是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工作;三是抓好水利项目建设工作;四是做好水库移民工作;五是抓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六是加强水资源、河道采砂管理和水政执法工作;七是继续加强廉政建设工作。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
年部门收入决算18473.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73.83万元,占100%,其中政府性基金4645.52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支出决算18473.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8473.83万元,占100%,包括: (一)基本支出488.32万元,占2.64%。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192.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49万元。 (二)项目支出17985.51万元,占97.36%。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基金支出144.32万元;2、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支出2220.00万元;3、灌区维护补助经费、张滩闸坝枢纽重建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4483.00万元;4水毁工程修复、中小河流治理、张滩闸坝重建工程、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8351.51万元;5、乐昌市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等农田水利工程1630.00万元;6、水管单位体制改革补助、水资源费整治等158.87万元;7、乐昌市河道采砂勘探评估等162.45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30.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0 万元,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组团 0 个,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 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辆。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80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比上年减少9.85万元,减少50.13%。主要包括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使用公务用车开支的燃油费、过桥过路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和日常保养费用等。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0.65万元,比上年减少1.54万元,减少6.94%。主要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包括水利工程项目验收、上级来人指导工作等而发生的工作餐费。 第二部分 2014年乐昌市水务局部门决算表(点击附件)2014年乐昌市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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