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
生 成 日 期: | 2018-01-17 | 发 布 日 期: | 2018-01-17 |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八、专业性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基本情况
乐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是乐昌市林业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给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为14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总人数为36人,其中在职人数11人,退休人数25人。单位主要收入来源是财政一般预算拨款。
(2)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林业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与防治荒漠化等研究工作;
2、承担全市林业生产所需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林业科研、技术开发、科技推广、技术监督、标准化和专利管理等工作;林业生态资源保护与生态恢复技术研究;
3、开展林业科技攻关和新品种、新技术研究,对推广项目进行试验、示范;
4、负责林业技术开发试验示范管理,林业技术人员培训,林业科技宣传,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林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林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工作;
5、承接国家及省级林业项目在本市的试验和推广,承办市林业局交办的其它事项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03.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103.1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03.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03.1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农林水工资福利支出68.13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8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3.3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收入103.11万元,比较2016年预算收入93.30万元增加9.81万元,主要由于职工基本工资标准增加。预算支出103.11万元,比较2016年预算支出93.30万元增加了9.81万元主要由于职工基本工资标准增加。
五、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经费主要安排用于:1、农林水工资福利支出68.13万元;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8万元;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3.3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安排。
七、“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八、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中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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