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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 成 日 期: 2018-07-19  发 布 日 期:  2018-07-19 
2017年度韶关市城乡规划局决算公开

2017年度韶关市城乡规划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韶关市城乡规划局。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办)、规划编制科、用地规划管理科、市政工程管理科、综合审批科、规划监察科、村镇规划管理科、技术法规科8个职能科室。派出机构3个(市城乡规划局浈江、武江、曲江分局)。
    (二)部门主要职责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是主管城乡规划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组织研究和编制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和审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业、专项规划以及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等工作,负责政府投资类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及环丹霞山周边地区规划制定及监督指导规划实施、市区各行业涉及空间的专项规划制定职能。
    第二部分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表格数据内容见附件1韶关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总收入9265.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265.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137.5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285.18万元,增长111.24%。主要原因:是增加相应的规划项目编制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无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1128.1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24.75万元,增长32791.55%。主要原因:是临时增加存量资金安排的项目城市基础地形数据更新等规划编制经费。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总支出9265.7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265.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决算支出204.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车改革后的公务交通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绩效考核增资部分及党建活动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9.44万元,减幅25.32%,主要原因:一是安排在职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22.43万元;二是物业服务补贴116.13万元;三是绩效考核奖励增资61.23万元;四是党建活动经费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支出305.6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节日补贴、养老保险缴费、抚恤金等,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37万元,减幅3.8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10月起转入社保发放。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决算支出5.3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36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住院及门诊医药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决算支出8616.82万元,主要用于规划项目编制经费的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932.97万元,增幅221.06%, 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规划编制项目经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支出33.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31万元,减幅0.9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未增加相应的费用。
    6.其他支出(类)决算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韶关市户外运动发展相关规划的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增加韶关市户外运动发展相关规划编制经费。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265.71万元。其中: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37.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6.52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在职人员4人, 追加了相应人员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及物业服务补贴;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政府投资类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及环丹霞周边地区规划制定及监督指导规划实施、市区各行业涉及空间的专项规划制定以及曲江区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和监督等职能已调整转移至我局。增加了相应的规划编制经费。②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本年度的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增长率。主要原因是:临时增加了韶关市户外运动发展相关规划编制经费。③其他收入1128.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28.18万元,本年度的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增长率。主要原因是:临时增加了存量资金安排的项目城市基础地形数据更新等规划编制经费。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265.71万元。其中: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37.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6.52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在职人员4人, 追加在职人员的公务交通补贴及物业服务补贴;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政府投资类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丹霞山风景名胜区及环丹霞周边地区规划制定及监督指导规划实施、市区各行业涉及空间的专项规划制定以及曲江区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和监督等职能已调整转移至我局。增加了相应的规划编制经费。②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本年度的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增长率;主要原因是:临时增加韶关市户外运动发展相关规划编制经费。③其他收入支出1128.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28.18万元,本年度的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增长率;主要原因是:临时增加存量资金安排的项目城市基础地形数据更新等规划编制经费。
    分功能科目看,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决算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党建活动经费支出;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决算支出199.79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及绩效考核奖励增资支出;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决算支出266.3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节日补贴支出;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决算支出25.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决算支出13.3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补贴;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决算支出5.3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药费支出;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决算支出8615.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节日补贴、公用经费及规划编制项目的支出;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决算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工资外津贴及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生活补助支出;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支出33.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1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决算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韶关市户外运动发展相关规划编制经费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51万元,完成预算6万元的241.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0.24万元,本年度的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增长率(因上级部门临时发文,不在预算范围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4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13.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韶关市丹霞山管委会临时安排我局负责人赴美国、加拿大进行考察学习培训,造成因公出国(境)费的支出增加。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23万元,增长239.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0.24万元(上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无增长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长率;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3.5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 经报请批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韶关市丹霞山管委会临时安排我局负责人赴美国、加拿大进行考察学习培训,造成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工作需求,严格落实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及接待费用,杜绝不属于公务接待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10.24万元,占70.5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占27.57%;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占1.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24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10.2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负责人赴美国、加拿大进行考察学习培训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保证单位日常的公务出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3次,接待人数共43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来我局调研学习的接待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89万元,比上年增加51.23万元,增长42.46%。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4人, 追加了相应的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及党建活动经费。其中办公费11.88万元、印刷费2.76万元、手续费0.25万元、邮电费5.26万元、差旅费22.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24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4.38万元、培训费1.42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劳务费17.96万元、工会经费6.48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4.66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16万元、电费4.36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费用74.8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4.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2.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2017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市级财政安排资金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支出项目资金使用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15个,全部达到优良以上,共涉及资金6759.0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项目韶关市区控规实施性整合(第二批)390万元,自评等级为优,分数为98分;韶关市“三规合一”50万元,自评等级为优,分数为95分;韶关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50万元,自评等级为优,分数为96分;韶关市老虎岩城市公园规划设计65万元,自评等级为优,分数为96分;韶关市芙蓉新城芙蓉山森林公园规划设计190万元,自评等级为优,分数为96分;韶关市西堤北路至环园路及东河路立面整治项目70万元,自评等级为优,分数为95分;韶关市海绵城市建设总规与城市绿化大行动计划140万元,自评等级为优,分数为95分;环丹霞山周边地区(第一批)控制性规划225万元,自评等级为优,分数为98分;韶关特色小镇及旅游发展专项规划1580万元,自评等级为优,分数为97分;韶关市旅游名镇名村规划310万元,自评等级为优,分数为98分;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规划设计经费2995.42万元,自评等级为优,分数为100分;韶关市“多规合一”基础数据展示和管理平台建设(第一期)308.65万元,自评等级为优,分数为98分;韶关机场航站楼概念性设计方案50万元,自评等级为优,分数为98分;韶关市黄沙坪智创(“互联网+创新”)小镇规划85万元,自评等级为优,分数为95分;韶州文化广场规划布局方案及概念设计方案250万元,自评等级为优,分数为98分。从评价情况来看,15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总的来说,2017年本部门完成了本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并顺利推进30多项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对规划的实施,韶关的城市道路交通骨架顺利完成搭建,逐步完善城市静态交通体系。通过对老虎岩城市公园、芙蓉山森林公园的规划设计,提高城市中心区的旅游吸引力,给市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指导相关村庄合理开发建设特色小镇及旅游景点,促进其经济发展。(具体见附件2《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韶关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xls
附件2:《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zip

相关文件: